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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这种商业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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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05
第3版()
专栏:

纠正这种商业作风
编者按 应蠢牛同志的要求,我们将他的信转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请求帮助调查核实他信中揭发的问题。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来信说:经调查,他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可以在《人民日报》公开登载。
我们希望蠢牛同志的来信能引起有类似情况的商业部门和有关领导的重视。群众要求的不仅仅是对过去错误的认识和一般检讨,更重要的是改正错误的实际行动。
我是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的居民。我区离市区三十多公里,周围是农村。居民百分之七十是乌鲁木齐钢铁厂的职工及家属,有数万人。
去年我厂超额完成了计划。生产出现新气象,你追我赶的局面渐渐形成。个个真是争分夺秒,工人们说:“四人帮”把我们坑苦了,好端端一个工厂弄得真不象话。现在我们要把“四人帮”耽误的时间追回来,用实际行动弥补他们造成的损失,工人们都憋着一股劲,决心大干一场。
可是,我们区的商业工作却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远远跟不上正在发展着的大好形势,希望有关领导同志注意。
我区的商业系统买卖不公平,把国家的商品当作私有财产作交易,对顾客态度之生硬达到不可容忍的地步。多年来,职工对此十分愤怒,但毫无办法,因为这儿远离市区,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次与他们斗争,讲了他,下次买东西更吃亏。现举几个例子。
一天上午,我去买带鱼,每户一公斤。我看里面的鱼很好,就排上队想买一些。但一看同志们买的鱼,又小又坏,感到奇怪。快到我时,我踮起脚往里一看,一个女店员正将大的、好的鱼往柜台内塞。群众很气愤,但敢怒不敢言。这时有个售货员过来,打开纸箱,拿出两大塑料袋虾皮,给了三元多钱,在大庭广众之前开后门。这种事情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他们将一切好的都挑完,以坏充好卖给顾客。后门一开,不是一斤二斤,而是几百、几千斤,胃口之大惊人。前几年卖猪脚爪,一个排队排在第五位的人没有买到,而里面有千斤脚爪。一批所谓熟人,大量地买。这批人走了,又来了一个人,带了几十个麻袋,要将剩下的脚爪全装走,声言是商店的职工食堂要。商店食堂当时只有几十人吃饭,需要这么多的脚爪吗?那位排在第五名的人气愤地去找区政府,回来一看,脚爪已经不见了。这样严重引起群众公愤的事,举不胜举。
过去的事就算了,但想不到基本路线教育搞了一年,工作团撤走不到一个月,他们的老毛病又复发,确实使人太寒心了。群众没有办法,只好一声不吭。我认为,不吭声不等于没有气;姿态高不等于不要真理。
奇怪的是,他们的胃口为什么这么大,要的东西那么多,钱哪儿来?一个店员有多少工资?奇怪!奇怪!更严重的是,他们已形成一个圈子。卖糖果、糕点、罐头、海货、烟酒的商店,职工自己买不算,开后门不算,一有好东西,布店的、肉店的、蔬菜门市部的,所有商业系统及服务系统的人全部过来了。不要排队,东西可以自己挑,价格便宜,秤足还过头。其他商店来了短缺商品也是这个样。
饭店同样。熟人及商业系统职工去买饭菜,保证比自己烧还便宜,一份饭比一般顾客两份还多。新疆饭店有种抓饭,是用油与大米、红萝卜等烧的。饭店荒唐到这样程度:每天早晨抓饭烧好,饭店的全体服务员、炊事员一人一大碗。吃完后,拿前一天剩下的白米饭,往剩下的抓饭中一倒、一拌。这样的抓饭,五角五分钱一碗卖给顾客。
蔬菜门市部也是同样。多年来以次充好,好的全部由熟人、老乡、商店几百职工包了。而几万工人家属只能买剩菜、烂菜。
工厂有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商业有没有?国有宪法,党有党章,商业也应该有些制度吧。请商业部考虑一下。
我们并不是对个别商业职工有意见,而是对区政府及有关领导有意见。我们认为这些问题与他们有很大关系。为了革命的利益,群众的利益,决定给你们写这样一封信。如果你们能把它转到自治区党委手中去,我就很感谢了。
新疆乌钢群众
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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