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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推倒冤案错案 坚决不留尾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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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09
第2版()
专栏:地方报纸摘编

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推倒冤案错案 坚决不留尾巴
本报讯 据《安徽日报》报道,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在复查冤案、错案、假案的过程中,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注重调查研究,走群众路线,本着“有错必纠”的方针,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一九七六年三月底,化学系学生胡功符等出于对敬爱的周总理的怀念,对“四人帮”打击陷害邓副主席的义愤,在附中刷了六条革命标语。“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把这件事蛮横地定为“三·二九”反革命案件,非法逮捕了胡功符等人,并以此作为在师大抓“民主派”、“走资派”的一个借口,一时弄得乌云压城,人人自危。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中央关于解决安徽省委领导问题的指示下达后,有关部门虽然对胡功符作了结论,予以释放,但仍捏造种种“理由”,留个“尾巴”,致使有关同志继续蒙受不白之冤。在这次复查中,校党委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做出了实事求是的正确结论,认为胡功符等人的行动是完全正确的,对这种斗争精神应该予以表彰,并在全校大会上公开为胡功符以及受到株连的同志平反、昭雪。
这个学校党委对知识分子中由于学术观点上的问题受到打击、迫害的案件,也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如历史系讲师万绳楠,长期从事学术研究工作,一九六二年前后,曾在报刊上发表过一些学术性文章。文化大革命初期,他被作为“反动学术权威”在《安徽日报》上点名批判,并给他定为“三反”性质的错误,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次复查时,校党委仔细研究了他的问题,认为他过去发表的文章中,对某些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评价不当,纯属学术观点问题,是党的“双百”方针所允许的,不应与政治立场问题混为一谈。于是,否定了那个不符合实际的结论,宣布恢复他的名誉,解除了他背了多年的思想包袱,鼓励他为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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