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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中越边境管理协议 挫败越方排华阴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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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13
第4版()
专栏:

维护中越边境管理协议 挫败越方排华阴谋
新华社记者述评
新华社北京七月十二日电 越南当局把十几万华侨驱赶出境,给中国在难侨安置、边境安全保卫、边境管理工作和边境人民的生产、生活等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困难。最近,人们从越南当局的反华排华活动中看到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动向:他们一面拖延、阻挠关于中国派船接运难侨的谈判,一面破坏中越双方关于边境管理的协议,把边境大门敞开,继续把大批华侨从陆路驱赶回国,妄图达到其既破坏中国派船接运难侨,又大规模驱赶华侨出境的目的。
由于越南方面对中越双方关于边境管理的协议的破坏,在漫长的中越边境线上出现了混乱状态:越方不经中国方面的同意,不办理入出境手续,可以把大批华侨和越南少数民族从边境上的任何一个口岸或小道驱赶出境。更有甚者,越南当局竟乘机向我国境内派遣特务间谍,塞进坏人,扰乱我国边境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目前两国边境这种极不正常的状况,完全是越南当局一手造成的。
为了维护中越双方关于边境管理的协议,挫败越南当局一面阻挠、破坏中国派船接运难侨,一面从陆路大规模驱赶华侨的图谋,最近,我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的公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重申了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从一九七八年七月十二日起,居住越南的华侨回国,必须持有我国驻越南大使馆发给的“归国证明书”并有越南当局的出境签证,从规定的口岸入境;双方边民正常往来入出国境,必须持边境居民通行证,按照中越两国地方政府协议,在指定的口岸或便道通行,不准从小道自由入出国境;越南边民迁入我国境内,必须严格遵守两国地方政府协议,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允许迁入我国境内;双方边境政权机关和边境口岸工作人员因公入出国境,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并按照规定的口岸和便道通行。
最近来自胡志明市、海防市等地的难侨揭露,越南当局为了破坏中国派船接运难侨和继续从陆路驱赶华侨回国,采取了许多措施:如逮捕申请搭船回国的华侨;用吊销身份证、没收购粮证等手段使申请搭船回国的难侨生活窘迫,放弃搭船回国的希望,或制造“中国船不来接你们啦!”“中国要炸掉船只,坐船危险!”等谣言,欺骗等待乘船回国的难侨,迫使他们改走陆路,从边境口岸把他们驱赶回国。越南当局甚至强行把华侨用汽车长途运到边境驱赶回国。这样,越南当局就可以在谈判桌上就华侨申请回国手续上制造重重障碍的同时,通过不办任何手续从边境口岸和小道把大批华侨赶回中国。
中国方面主张,回国华侨应当向中国驻越南大使馆提出申请,并取得越南方面的签证,这是国际上的惯例。不办理任何手续,不仅不符合国际惯例,而且有利于越南当局大批驱赶华侨,而不利于保障在越南华侨的正当权益。
越南当局一再重复散播一个著名的谎言,这就是“中国号召华人回国”。我国广西、云南公安部门,重申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就再一次表明,大规模驱赶华侨,是越南当局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的一个反华步骤,这是中国方面所坚决反对的。中国政府重申了我国在华侨问题上的正确政策,一向鼓励华侨遵守居住国的法律,不介入居住国的政治活动,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为当地人民服务,为增进两国人民的友谊做出贡献。即使在越南当局对中国采取极不友好的态度的情况下,中国政府现在仍然鼓励有条件在越南居留的华侨,继续同越南人民友好相处,在越南居住下去,并且要求越南当局改变排华政策,保证华侨的正当权益。这样做,是完全符合旅越广大侨胞和中越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的。严格执行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以后,因受越南当局迫害而丧失生计的受难华侨,如果愿意回国,可以向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办妥手续,持“归国证明书”从我国规定的口岸入境回国。因此,严格执行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也是维护华侨正当权益,保护华侨安全的一项措施,将会得到广大华侨的理解和支持。
维护中越边境管理协议,严格执行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还有利于保障两国边境人民的正常生产和正常的生活秩序。越南当局掀起反华排华浪潮以来,利用大规模驱赶华侨,浑水摸鱼。他们派遣的间谍特务,在边境自由自在地进进出出,制造紧张气氛,挑起纠纷事端,刺探情报,扰乱边境治安,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这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所不能容忍的。
越南当局追随苏联反华,在华侨问题上大做文章,目的就是要制造混乱,欺骗世界舆论,挑拨我国和各友好国家的关系,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图谋。我国广西、云南公安部门,重申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边境管理的规定,就是要消除越南当局在边境沿线造成的混乱状况,使他们大规模驱赶华侨的阴谋不能得逞。
越南方面是同中国方面一起来认真维护长期行之有效的双方关于边境管理协议呢?还是另有计算呢?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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