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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主席、党中央批准 《中国妇女》杂志复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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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15
第4版()
专栏:

经华主席、党中央批准
《中国妇女》杂志复刊
新华社北京七月十四日电 经英明领袖华主席、党中央批准,《中国妇女》杂志于七月十五日复刊,在全国各地发行。
《中国妇女》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机关刊物。它是一种政治性、群众性、综合性的月刊,创刊于一九四九年七月。伟大领袖毛主席和朱德委员长曾经为创刊号题词。一九六六年八月二十日,毛主席又为这个杂志封面亲笔题写了《中国妇女》四个大字,极大地鼓舞了全国妇女。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这个为全国读者特别是为广大妇女群众所喜爱的杂志,于一九六七年被迫停刊。
复刊第一期《中国妇女》封面为一幅水粉画:《英明领袖华主席和各族妇女在一起》。封二是全国妇联主任蔡畅、副主任邓颖超、康克清等同志和各界妇女在一起的照片。正文的首篇是宋庆龄副委员长撰写的《祝贺〈中国妇女〉杂志复刊》一文。宋庆龄副委员长在文章中满怀革命激情,鼓励《中国妇女》要搞好宣传报道,期望全国妇女为实现四个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期主要内容有:社论《尽快地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揭批“四人帮”破坏妇女运动的罪行专栏,老作家草明的报告文学《探索细胞奥秘的人》,作家秦牧的散文《漫谈〈雏凤凌空〉的传奇故事》,纺织工业部副部长郝建秀的文章《更快更好地解决人民的穿衣问题》,大寨妇女向科学文化进军、大庆模范后勤兵的报道,歌颂毛泽建烈士的《壮丽的青春》,以及有关婚姻家庭、幼儿教育、妇幼卫生等方面的诗文和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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