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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物资 佳木斯电表厂领导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行为受到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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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20
第2版()
专栏:

不许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物资
佳木斯电表厂领导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行为受到惩处
本报讯 佳木斯电表厂虚报冒领国家统一分配物资,以“协作”为名,大搞以物易物和加价转卖,严重破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为资本主义势力开了方便之门。
这个厂向国家申请物资时,有意加大数额,以套取国家分配的原料材料和配套产品。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六年,这个厂计划需要一百零八吨钢材,却向国家申请二百九十五吨半,实际调进一百四十八点三吨。这个厂三年来比实际需要多申请机电产品六倍,多申请铝材三倍,多申请铜材一倍。在“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干扰下,这个厂近几年来生产计划一直完成得不好,实际耗用原料材料和配套件,比计划用量还少得多,因此多余出来的物资就更多了。钢材实用量只占进货量的百分之四十五、铜材为百分之二点七、电机为百分之二十八。
这个厂多余出来的物资,在工厂领导干部的主持下,一部分用来换取红砖、木材、胶合板、水泥等生产资料;一部分用来换取猪头、羊肉、白菜、水果、酒以及市场上的一些短缺商品。他们这样做,破坏了国家计划,使资本主义势力有机可乘。桦南县孟家岗木器厂一个采购员利用同这个厂的这种“业务”关系,大搞贪污盗窃,加上同其他单位搞倒卖物资等非法活动,共获暴利一万零六百元。
广大群众对电表厂这种情况十分不满,曾写信向本报反映情况。最近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和中共佳木斯市委查明事实,对有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撤销了这个厂党支部书记王善鹏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了厂负责人王国恩行政职务;给予党支部副书记邹志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这个厂的上级主管局有关领导干部作出深刻检查,并准备通报佳木斯全市,引起大家的注意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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