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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时间译稿是“搞自留地”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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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7-25
第2版()
专栏:答读者

业余时间译稿
是“搞自留地”吗?
最近,我在业余时间为一本杂志翻译了一篇科技资料,他们决定发表,并告诉我,一旦文章登出,就寄给稿费。
我们单位有的同志认为,业余时间翻译稿件,是“搞自留地”,是“追名逐利”,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是“早已批过的事情”。我想问:
一、利用业余时间译稿,算不算“搞自留地”,是不是“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
二、杂志社若寄来稿费,我应当如何处理?
希望你们帮助解答。
武汉钢铁公司 费广铭费广铭同志:
你写给《人民日报》的信,报社转给我们了。我们认为,一个人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翻译科技资料,是自觉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应当受到鼓励。把在业余时间翻译稿件看作是“搞自留地”、“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是不对的。译稿发表或出版后,出版部门付给一定的稿费,是党和人民对著译者付出的辛勤劳动的一种鼓励和报酬,作者完全有权自行处理。
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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