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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几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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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8-04
第2版()
专栏:

坑农几例
广东省有些县市最近初步检查出一些国家企事业单位坑农的事件,情况普遍而又严重。
“雁过拔毛”
广东花县农机局卖出一部红卫牌中型拖拉机,售价一万三千多元,却要外加四笔管理费,共五百四十六元。其中:省收百分之一,市收百分之零点七,县收百分之一点三,公社收百分之一。一部手扶拖拉机售价二千九百三十八元,四级加收的管理费共一百一十七元,占百分之四点一。
中山县农机供应站每卖出一台拖拉机,要按售价分别加价百分之五、七、十二,否则不供应零件。还规定要由他们派人开到生产队,每台又要加收二十到二十五元。有个大队直接从佛山购回一台拖拉机,公社农机站就不供应零件。为了弄到零件,不得不将佛山农机公司开的发票换成公社农机站的发票。为换一张发票,这个大队拿出一千多元“手续费”。
斗门县西安公社水利会,凡是上级分配的水利器材和物资,都要经过他们,按售价加收百分之五的手续费,再分配给各大队。对这层层盘剥的作法,群众叫“雁过拔毛”。
“报废”有门
中山县的一些农机部门,常把没有配套的或无法使用的农机具摊派给农民。坦州公社七村大队,被摊派七部手扶拖拉机,全部是废品。一九七四年公社农机站分配的一台收割机,价值一千五百元,零件不配套,直到现在无法使用。去年,这个大队清理出上级分配的报废农机具共一百六十多件,价值三万二千多元。
“扭亏增盈”
南海县电线厂出售农用电缆,规定买十条要搭配一条断口的。断口电缆,过去都作为次品低价出售,现在工厂为了“扭亏增盈”,改成一律与正品同价,强行推销。
顺德县陈村公社食品站过去买回猪苗,先要观察七天,看定了没有传染病再卖给生产队,猪苗成活率很高。现在因要“扭亏增盈”,刚买回的猪苗就分给生产队。仙冲大队买了二百只猪苗,连同自己原有的二百只,都因得了传染病死掉。
有些地方的供销社因要“扭亏增盈”,一改过去供应化肥上门的办法,只把化肥指标拨给各大队。农民没有办法,只好自己到县或地区,甚至到广州去运化肥,不仅增加了运费,而且要花不少请客送礼的钱。
“伙食补助”
南海县县、社卫生部门,今年四月派出四十多人到大镇大队普查慢性病,每人每天伙食费八角,竟要大队补助四角,还要大队买高价肉招待。
这个县的联窖大队是农机化的重点队,省农机局在这里办了一个全省性的农机训练班,竟要大队补助大米六百斤。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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