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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打击报复、压制民主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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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08
第3版()
专栏:

同打击报复、压制民主的行为作坚决斗争
安徽省委严肃处理临泉县委迫害上访群众的事件,免去原县委书记胡泉的党内外一切职务,撤销原县委副书记冯子香、常委李华民的党内外一切职务
新华社合肥九月七日电 新华社记者秦聿震报道:中共安徽省委最近严肃处理了一起残酷迫害上访群众的事件,发扬了社会主义民主,打击了目无党纪国法的行为。省委并通报各级党委,要求他们在深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以临泉县委肆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的案件为例,对干部进行一次党的路线、政策和法制教育,查一查本地区、本单位是否也有类似问题,坚决同一切打击报复、压制民主的行为作斗争,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一九七七年初,以原县委书记胡泉为首的临泉县委,派宣传队到滑集公社搞基本路线教育。他们是借搞路线教育为名,实际上还是继续推行“四人帮”的揪“走资派”那套东西。宣传队一到滑集公社,就划框框,定调子,要把公社书记于广轩、公社生产组副组长崔金铸打成“走资派”。在县委副书记冯子香和县委常委李华民的直接指挥下,选择了公社农机站营业员崔金桂为“知情人”,作为“突破口”,强迫他交代公社书记的问题。崔金桂遵照党的一贯教导,坚持实事求是,只讲自己知道的情况,不捏造材料诬陷好人,更没有屈服于压力,投机取巧,迎合他们的需要。冯子香等人便给崔金桂戴上包庇“走资派”和有贪污腐化等问题的帽子,把他关押起来隔离审查,并进行了刑讯逼供。为了搞崔金桂的所谓男女关系材料,他们先后找了八个妇女办“学习班”,深夜提审,用罚站、罚跪、车轮战等各种刑罚,逼迫她们承认与崔金桂发生过男女关系。崔金桂出于对这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愤恨,于五月二十日夜挖墙洞逃跑。
崔金桂走后不久,便给李华民等人写信,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办事,对人民不能搞刑讯逼供,还说只要他们不打骂,给吃饱,他就返回家乡。冯子香等人知道他的下落,便派县农机厂副主任张钦祥带人去把崔金桂捆押了回来,而且更加凶残地对他刑讯毒打。六月十二日夜,崔金桂再次逃走。冯子香又派人到崔家搜查,并对崔金桂的弟弟进行毒打和罚跪,还把崔金桂的母亲、叔叔、弟兄和十四岁的女儿一起关押起来办“学习班”。崔金桂无处安身,才上京控告。他先后上访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联合接待站和中央组织部,控告胡泉、冯子香、李华民等继续执行“四人帮”的修正主义路线,私设公堂,疯狂迫害好干部和革命群众的罪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联合接待站为此打电话给临泉县委,询问有关情况。冯子香为了欺骗中央,倒打一耙,胡说崔金桂是破坏无产阶级专政的坏人。在这期间,冯子香唆使张钦祥带着二十多人,连续两次抄崔金桂的家,扒崔金桂家院墙、厨房后墙,把砖头、木条、门板以及家庭用品拉走;还把他全家七口人的一千多斤口粮抢去,逼得崔金桂的母亲只得带着孙子外出讨饭。
一九七七年八月底,崔金桂妻子在乡下无法生活,便带着两个孩子上京,与崔金桂一起到中央组织部反映情况。九月八日,中央组织部把崔金桂两次上访的情况,用电话通知了省委组织部,并希望派人接回崔金桂一家。省委组织部立即指示阜阳地委组织部派人去滑集公社进行调查,并要他们把调查的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汇报。中央组织部听取汇报后,明确指出对崔金桂事件要认真处理,对搜查、抄家、捆绑、给株连的人办“学习班”等非法行为要纠正,对滑集公社路线教育宣传队违法乱纪的情况要专案调查上报。地委专门派人把中央组织部的意见告知胡泉、冯子香等人,同时把崔金桂一家送回临泉县。但是,胡泉、冯子香封锁上级指示,继续对崔金桂施加压力,要他交代问题,并且加快整理崔金桂的所谓材料,准备逮捕法办。
崔金桂夫妇回县后,看到住下去前途凶险,于十月六日又与高连民等四人第三次赴京。胡泉、冯子香等人得知后,加紧策划,准备在他回县时立即逮捕,从严惩处。他们恶毒捏造了崔金桂腐化了六个妇女,贪污三千元等诬告材料,地区公安局偏听偏信,批准予以拘留。十一月八日,崔金桂从北京回来的第二天,胡泉、冯子香等召开干部大会把他逮捕,叫嚷:“你们不是跑到北京去告状吗?告得怎么样?跑到北京,还不是抓回来了嘛!这是上访告状的下场!”崔金桂被非法拘留,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强烈不满。崔金桂的弟弟、妻子等人,于十一月十四日第四次到中央组织部上访。中央组织部又给省委组织部打电话,明确指出,抓上访的人是错误的,必须立即释放,并要保证上访人的安全。省委组织部立即向阜阳地委组织部传达中央组织部的这个指示。地委批评了胡泉、冯子香和李华民,但胡泉强词夺理,不承认错误。阜阳地区公安局于十二月十四日发出了释放崔金桂的通知,临泉县委拖到十二月二十一日,才被迫将崔金桂释放。
至此,胡泉、冯子香等人还是拒不执行中央组织部让崔金桂参加抓革命、促生产,听候查处结论的指示,竟然在放出崔金桂后,立即又把他软禁起来,规定不准请假,不准会客,不准出大门。由胡泉负责的崔金桂专案复查组,不但不认真检查宣传队违法乱纪问题,反而捕风捉影,调查崔金桂所谓“新发现的问题”。因此,崔金桂忍无可忍,卖掉缝纫机、衣服和老母鸡等作赴京路费,由王作华等人作陪,于今年五月二十三日第五次到北京,向中央组织部控告。
崔金桂等人第五次上访到京后,刚好碰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刘廉民在中央组织部开会。当刘廉民了解到这事的严重性后,立即表示要在回省后抓紧处理这一案件。五月二十七日,刘廉民亲自带领省、地委联合检查组来到临泉县,对胡泉、冯子香等人任意打击迫害群众的事件进行调查。结果查明,滑集公社书记于广轩是个好干部,崔金桂坚持实事求是,不畏强暴,不怕高压,不附和坏人,敢于保护好人,是个好同志。胡泉、冯子香等人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仍顽固执行“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大和五届人大以后,坚持错误,打击迫害敢于揭发他们问题的群众,变本加厉地迫害上访人员,性质严重,情节恶劣。
安徽省委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严明党纪国法,进一步教育干部和犯错误的同志,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决定:一、由工作组协助临泉县委以揭批“四人帮”为纲,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揭开县委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盖子;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做好崔金桂等人的平反善后工作,崔金桂等人经济上所受的损失(包括五次上访费用在内)由有关方面全部赔偿;抓紧抓好其他冤案错案的复查处理工作。二、对打击迫害崔金桂的有关人员给予党纪国法制裁:原临泉县委书记、现任巢湖地委副书记胡泉,是打击迫害崔金桂的支持者和参与者,特别是他在出席党的十一大回来后,仍然上抗下压,封锁中央组织部的指示,抗拒十一大路线,错误严重,免去他党内外一切职务,待检讨后再进一步处理。县委副书记冯子香,是打击迫害崔金桂的直接策划者和指挥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县委常委、县妇联主任李华民,是迫害崔金桂的主要成员,她积极参与迫害崔金桂及株连的女同志,民愤很大,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县农机厂副主任张钦祥,对崔金桂等搞打击报复,追捕、刑讯、抄家、检查信件、捏造假材料等,罪行严重,民愤极大,态度很坏,开除其党籍,依法惩处。宣传队员、邢塘公社李寨大队民兵营副营长阎金海,充当迫害崔金桂的打手,肆意打骂侮辱株连的女同志,错误严重,影响很坏,态度恶劣,撤销其职务,留党察看两年。
安徽省委指出,省委组织部、阜阳地委在处理这个事件过程中,没有认真负责,采取措施不力,负有一定的责任,省委责令其检讨,并应从中汲取教训,改变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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