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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曦东团长在中越谈判第五次会议上发言 应按两党协议解决越南南方华侨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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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08
第6版()
专栏:

仲曦东团长在中越谈判第五次会议上发言
应按两党协议解决越南南方华侨问题
新华社河内九月七日电 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仲曦东今天在中越两国关于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谈判第五次会议上说:“中越两国政府代表团关于居住在越南的华侨问题的谈判已经举行了四次会议,由于越南方面的原因,谈判没有取得进展,八月二十五日,越南当局又在友谊关口岸制造了以暴力镇压和驱赶华侨的严重流血事件,中国人民和世界公正舆论无不对此表示极大愤慨。这一事件又一次证明,越南当局对迫害、驱赶华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越南政府总理九月一日在河内庆祝越南国庆的群众大会上讲话,却完全不顾事实,把大批华侨被驱赶回中国的责任,强加在中国方面,并对中国进行毫无根据的攻击,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对此我们不能不表示极大的遗憾。尽管如此,中国政府代表团仍然本着维护中越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和解决越南华侨问题的真诚愿望,表现出极大的克制,继续同越南政府代表团进行会谈。我八月二十八日奉召回国汇报工作,九月四日即迅速返回河内,这也表明我们对谈判的诚意和决心。”
仲曦东团长在今天的发言中着重阐述了中国方面对越南南方华侨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他指出,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包括越南南方华侨问题的内容。
他说,在越南的华侨,绝大部分居住在越南南方。他们世世代代与越南人民友好相处,通过共同辛勤劳动,结成了深厚友谊。近百年来,在反对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长期革命斗争中,越南南方华侨同越南人民一起,并肩战斗,流血牺牲,作出了积极贡献,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有些华侨不畏艰险,不怕牺牲,掩护越南领导人进行革命活动。越南现在一些高级领导人自己就是这一历史事实的见证人。
这个友谊,对逐步解决越南南方的华侨问题,本来是一个很好的基础。但是,越南南方华侨万万没有料到,长期盼来的解放,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起码的安定的生活和合法权益,反而遭到比过去更加严重的歧视和迫害,而且事态愈演愈烈,使广大华侨遭到极大的折磨和痛苦,越南人民也感到困惑和不安,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此感到忧虑。
他指出,中越双方对越南南方的华侨问题存在着分歧和争端。归结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是否包括越南南方华侨问题的内容?越南南方现在是否存在华侨?以及越南当局歧视、排斥、迫害以至驱赶华侨的问题。他接着就这些问题阐明了中国方面的观点,以求有助于双方寻找消除分歧,合情合理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他说,黄碧山团长在第二次会议上发言中说,“一九五五年,越南党和中国党从来没有就越南南方的华人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对越南南方华裔越南人不能运用这一协议”。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
他指出:“一九五五年,中越两党就华侨问题进行协商,本来是包括整个越南的华侨在内的。只是由于越南南方还处在美伪政权的反动统治之下,解决南方华侨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中越两党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越南南方的华侨工作暂归中国方面领导;华侨问题留待越南南方解放后,再由两国另行协商,并逐步教育华侨转为越南籍民。
“然而,越南南方刚刚解放,越南当局就背离了两党协议,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迫华侨加入越南国籍的措施。现在你们矢口否认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关于越南南方华侨问题的部分,显然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是别有用心的。第一,你们妄图以此剥夺中国政府对解决南方华侨问题的发言权;第二,你们不仅认为协议在越南北方已经过时,而且在南方也根本不适用;这就暴露了你们从根本上全盘否定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的原则精神。这样一来,你们以为单方面就可以任意采取强迫南方华侨入籍以至歧视、迫害、驱赶华侨,而不受任何约束了。这就是你们的真实目的。”
仲曦东团长回顾了一九五六年和一九五七年吴庭艳反动集团颁布强迫华侨加入越南国籍的法令,遭到华侨坚决反对的历史事实。他说:“当时,中越两党和两国政府对南方华侨问题的基本立场是一致的,双方都认为吴庭艳反动政权强迫华侨入籍的一切法令和措施,统统非法无效,坚决不予承认。一九七六年一月,越南南方临时革命政府也曾通知华侨可以自愿登记国籍。一九七七年间,越南高级领导人也向中国领导人提供过居住在越南南方的华侨的具体数字。以上我们所引证的有关情况,已经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明,在越南南方确实存在华侨。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不管越南方面如何否认,都是否认不了的。”
他指出,黄碧山团长在第二次会议上的发言中说,现在在越南南方除了少数持有台湾、香港身份证的人以外,大部分南方的华侨都已成为“华裔越南人”。而且说:“这是历史事实”。对于越南方面这些说法,人们不禁要问:越南政府过去颁布的有关华侨的政策法令、包括你们的高级领导人说过的话,究竟算数不算数?你们现在所继承的究竟是哪一家的历史事实?是吴庭艳反动集团强迫华侨入籍的“历史事实”呢?还是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和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多次宣布华侨自愿选籍政策的这个历史事实呢?你们把过去自己公开宣布的正确立场和诺言,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却偏要把吴庭艳卖国集团二十多年前强迫华侨入籍的反动政策全盘继承下来,这样做,你们不觉得难堪吗?这不是对你们经常所说的对华侨政策“始终如一”、“改变心肠从来不是我们的本性”的绝大讽刺吗?
他接着指出,越南当局歧视、排斥、迫害以至驱赶越南南方华侨的事实不容否认。
一九七五年越南全国解放以后,越南政府对广大华侨实行歧视、排斥、迫害和驱赶的政策,这是越南南方华侨问题之所以激化到如此严重地步的根本原因。早在一九七六年二月,越南方面就宣布强迫南方华侨一律要按照吴庭艳反动统治时期非法强加于华侨的国籍进行登记的决定。当南方的华侨持过去的护照、入境证等证件向越南外侨局申请登记保留华侨身份时,不但遭到越方拒绝,而且,他们还遭受打击和迫害。今年,越南当局又利用所谓“社会主义改造”对许多华侨小商小贩甚至华侨工人家庭进行掠夺和迫害。许多华侨被逼得家破人亡,倾家荡产,甚至有的烈士家属、革命后代也不能幸免;此外,还不断出现全家投河、跳楼自杀以及引火自焚惨死等等人间悲剧。在胡志明市以及岘港等城市的许多华侨抱着绝望的情绪,亡命外逃求生。今年以来还有几千人经过越南北方被迫回到中国。许多当年同越南同志一起参加解放战争的战友,而今却成了你们的阶下囚。“越南当局为什么不认真地想一想,这些对越南革命事业有过贡献的广大华侨,过去在美伪政权统治时期,尚能够坚持过来,没有发生过大批外逃事件,而今天他们却被逼得走投无路,大批逃亡,这究竟说明了什么?不正说明你们对南方华侨的政策比吴庭艳政权的反动的华侨政策更加令人难以忍受吗?难道你们对这种状况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吗?”
仲曦东团长最后说:“中越两国对于越南南方华侨问题存在的分歧和争端,只要双方都能尊重客观事实,真心诚意地从维护中越两国和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出发,经过平等协商,仍然是可以找到合情合理的解决办法的。中国方面本着这种精神向越南方面建议:按照两党协议关于解决越南北方华侨问题的原则精神,作为解决越南南方华侨问题的依据,并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1、越南政府应当立即停止对越南南方广大华侨的歧视、排斥、迫害和驱赶。对于那些遭受种种迫害、断绝生计和被驱赶无处安身的华侨,应当根据他们的自愿,允许返回原居住地,并保证作出妥善安置;对于那些被非法逮捕入狱的华侨,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非法没收的华侨劳动所得的财产,特别是生活资料,应当予以归还或偿还,并使他们的生活得到保证,使广大华侨能安心继续居留在越南南方。
“2、中越双方应当根据一九五五年两党协议的精神,结合南方的实际情况,按照自愿原则,逐步教育和引导越南南方华侨加入越南国籍。在不承认吴庭艳反动政权强迫入籍的前提下,凡是在越南南方解放之前或之后自愿加入越南国籍的,中国方面将一律尊重他们的意愿。对于尚未转入越南籍的华侨,为了给他们自愿加入越南国籍创造有利条件,在一段时期内,越南政府应参照过去对待北方华侨的办法给予平等相待,不加歧视;并采取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逐步引导他们自愿转入越南国籍。在这方面,中国方面将进行合作和协助,并按照一贯政策积极鼓励和动员华侨加入越南国籍。
“对于坚持保留中国国籍的华侨,中国方面要求他们遵守越南法律、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同越南人民友好相处。越南方面应当保障他们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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