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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委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发表谈话 抓紧抓好城市住宅建设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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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16
第2版()
专栏:

国家建委负责人对本报记者发表谈话
抓紧抓好城市住宅建设工作
在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下,几年来,城市住房很紧张,群众要求解决“房荒”问题的呼声很高。国家建委制定了七年城市住宅建设规划,在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集中力量解决无房户和住房严重拥挤户的问题;预计到一九八五年,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将有较大改善。
本报讯 在最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城市住宅建设工作会议期间,国家建委负责人就如何加快城市住宅建设,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的问题,对本报记者发表了如下谈话。
国家建委负责同志说,建国二十九年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我国三千四百个城镇新建住宅的建筑面积有四亿九千三百多万平方米,使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一定的改善。但是,目前全国城市住房还很紧张,平均居住水平很低。特别是人口集中、工业发展较快的大、中城市,住宅紧张情况更为突出,群众要求解决“房荒”问题的呼声很高。国家建委收到许多单位和群众的来信,反映无房、缺房和住房拥挤的严重情况,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学习、生产、工作和健康的影响。
近几年,城市住房日益紧张的状况,是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造成的。他们倒行逆施,作恶多端,搞得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使国家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和材料用于住宅建设。他们疯狂破坏党对城市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撤销房产机构,煽动无政府主义,搞乱规章制度,破坏房屋的建设和维修工作。他们自己则穷奢极欲,到处大造“行宫”,霸占庭园。林彪在杭州搞的“行宫”,耗费的资金比杭州市房产部门二十二年住宅建设投资的总和还多。林彪、“四人帮”的罪行必须深揭狠批。
国家建委负责同志谈到,建委工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房子建得少,建得慢,跟不上需要;另一方面,管理工作混乱,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严重,投资效果不好,群众也是有意见的。
城市住房这样紧张,已经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时候了。再不抓紧解决,就会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挫伤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影响新时期总任务的贯彻落实,拖四个现代化的后腿。
粉碎“四人帮”以后,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多次指示要积极地有步骤地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城乡人民的居住条件。不少地方抓紧住宅建设,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今后,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我国城市住宅建设也一定会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国家建委正在制定今后七年城市住宅建设规划。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先集中力量解决无房户和严重拥挤户的住房问题。到一九八五年,城市居民住房条件将有较大的改善。
在住宅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速度方面,对一百九十个设市的城市,要全面考虑,区别对待。
在抓好新建住宅的同时,也要健全房产机构,加强现有房屋的维修管理工作,以便延长使用年限。有的经过小的改造,即可增加些居住面积,改善居住条件,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积极去办。
建委负责同志指出,要在今后七年内,使城市住宅建设有个较快的发展,必须解决好资金、建筑材料、施工力量和住宅设计、规划问题。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今后除国家投资、地方自筹和企业自筹外,还可以考虑采取“自建公助”的办法,组织私人集资统一建房。各地可以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然后推广。对海外华侨用侨汇建设私人住宅,要给予大力支持。
建筑材料的供应还有缺口,要千方百计,积极努力,把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一些。一方面,各省、市、自治区都要因地制宜,大力建设自己的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发展新型建筑材料,推广预制构件的工厂化生产;另一方面,要引进外国的建筑工业化的先进科学技术,进口几套房屋工厂设备,尽快使建筑材料工业有一个较大的改进和发展。
各地要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可以从现有的施工队伍中,固定一部分力量,并尽快组建住宅建设公司。这支队伍不搞别的建设,专门盖职工住房。要逐步装备现代化的施工机械,提高劳动生产率。目前,一些城市的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较低,技术水平不能适应建设发展的需要,必须在深入揭批“四人帮”运动中,整顿企业和组织技术培训。专业化的住宅建设队伍,要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提高管理水平,克服浪费现象,降低房屋的造价,节省建设资金。今后建设一栋住宅,可以采取订合同的办法。凡是认真履行合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应该得到奖励;凡是不履行合同,不能按期完成任务,造成损失浪费的,要受罚,要通报批评,作出适当处理。
国家建委负责同志最后强调说:加速城市住宅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群众的住房问题,同吃饭、穿衣问题一样,提到党委的议事日程上,认真研究讨论,采取切实措施,经常督促检查。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为了保证今后七年住宅建设规划的贯彻落实,各省、市、自治区要立即着手,组织力量,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年的城市住宅建设计划,对住宅建设的规模、进度、步骤、投资、材料和施工力量等,进行全面安排。要把城市住宅建设和城市改造结合起来。各地可以学习上海的经验,设立城市住宅建设总公司或统建办公室这样的专职机构,在省、市委的领导下,对城市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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