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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住宅建设 改善人民居住条件 上海实行住宅建设“六统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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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16
第2版()
专栏:

加快住宅建设 改善人民居住条件
上海实行住宅建设“六统一”
本报讯 粉碎“四人帮”以后,上海市委对加快住宅建设,改善人民的居住条件十分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尽力给予保证。为了加强对住宅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上海整顿和加强了市、区两级住宅建设办公室,并决定成立住宅建设总公司。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了“六统一”,加快了住宅建设的速度,年内即可有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新住宅交付使用。
统一规划。旧上海的城市建筑,工厂与居民区混杂,布局极不合理;“四人帮”横行时,不要城市规划,盖了少量住宅,也是乱拆乱建。现在,上海市有关部门根据改造旧市区,建设工业城镇,适当疏散市区人口的原则,对住宅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把住宅建设和城市改造结合起来,既能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又可以改善城市面貌。
统一投资。过去,各单位自己拿钱盖房,各搞各的,产生不少矛盾。现在,一律把资金交给有关机构统一使用,到一定时候就可分配到相应面积的新房。这种做法有利于统一规划,有利于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生活,而且可以避免各单位因自找建房基地、自找建筑材料而大量浪费人力、财力。
统一设计。现在,上海民用建筑设计院已经完成了三种型号的住宅定型设计,可以把新住宅造得更适用些,更经济些,更美观些。全市的住宅建设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按照这类定型设计建造,既统一了设计标准,又加快了住宅建设速度。
统一施工。市住宅建设办公室根据市建委的统一安排,按季度编制统一的施工计划,下达给各土建、配套等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这样,施工队伍可以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自来水、煤气、供电和下水道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单位,可以和土建单位紧密配合,交错作业,防止配套工程脱节,影响新建住宅的及时使用。
统一分配。上海现在恢复了“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分配方法,即由房管部门制订分配方案,报市委审批后,按系统把新建住宅分配给各单位,由各单位按党的政策和实际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分配给需房职工。职工迁入新居后,让出来的房子也可由本单位自行调剂。这种办法,克服了由房管部门直接分配房屋到户所存在的缺点和弊病。
统一管理。凡是统一建造的住宅,全由房管部门统一管理,按市里的统一标准收取租金,并负责管理和维修这些房屋。
实行“六统一”,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从上海的经验看,在实践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阻力和矛盾,这就要靠市、区两级领导坚持原则,统一各有关单位的思想,自觉地维护统一的规划和计划,对破坏“六统一”的现象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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