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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产资源 发展水产事业 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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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23
第1版()
专栏:

保护水产资源 发展水产事业
国务院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新华社北京九月二十二日电 为了加强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工作,保证水产事业的迅速发展,最近国务院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并向各省、市、自治区以及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水产资源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财富。加强水产资源保护,保证水产资源正常繁殖成长,是发展水产业的重要基础。但是,有一段时间,由于林彪、“四人帮”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的干扰破坏,一些渔区违反国家法令酷捕滥获,加之水域污染,对水产资源的破坏日益严重。因此,制定并严格执行《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十分必要。
《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对应该着重保护的重要或名贵的水生经济动植物、采捕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渔具和渔法、水域环境的维护以及奖惩办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国务院在颁布《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的通知中说,各级革命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渔政机构,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运动,采取具体措施落实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对损害资源造成重大破坏的,要严肃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要坚决打击,依法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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