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24
第3版()
专栏:编者的话

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宪法和党章都规定,广大群众有权监督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有权参加国家的管理工作,有权对于各项政策提意见。
但是,有些做领导工作的同志,非常忌讳有人越级反映情况,觉得这简直是大逆不道,胆大妄为。他们把人们的正当权利视为非法。汪先栋同志反映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的。最近一年中,因给《人民日报》反映情况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我们已经知道的就有好几起。
我们必须坚决同压制民主的错误行为作斗争。如果多一些象汪先栋这样实事求是,注意政策,关心群众疾苦,对于违反政策的事情敢于批评、反映情况的同志,我们的事情一定会办得更好些,四个现代化的步子一定会走得更快些。
华主席在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决不容许压制群众意见,更不容许对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
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华主席的指示,坚决制止和纠正任何侵犯、压制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扫清道路。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