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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做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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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25
第4版()
专栏:来信

我这样做对吗?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技术员,担负着厂里的主要技术工作。几年来,我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搞写作、搞翻译。为此,竟给我带来了苦恼。
一九七五年初至一九七六年底,我收集了有关米糠制油的资料,编写一篇约四、五万字的《关于米糠的合理利用》的文章,交到我单位党委,要求以单位名义发表。领导研究以后,让我以个人名义投稿。后来科学出版社决定出书,需我单位出一纸证明。我单位领导拒绝开证明。直至一九七七年九月以后,我将国家计委公函和出版社的意见转至市粮食局组织处,该处同志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我单位才勉强开具证明,但指责我:“为这点点事情,不需要到处告状。”
事情不只这一桩。
一九七六年,我应市粮食局工业处有关同志的要求,整理了一份《大豆磷脂的制造和应用》的材料,介绍国内外有关大豆磷脂的制造和应用的先进技术。此文后来登载在一份内部刊物上。我单位领导认为,我厂未生产磷脂,怎能侈谈磷脂,当面给予训斥。
一九七八年四月,我应市粮食局郊区处有关同志要求,编写了一份《关于蓖麻的利用》的文章,系统地介绍了有关蓖麻籽的油、秆、皮、壳和制油后的蓖麻饼的利用。市粮食局领导对于蓖麻饼去毒作饲料颇感兴趣,希望我研究。我单位领导却让我以后再搞。对于工作安排我没意见,但说我背着他尽放空炮,我想不通。
一九七八年三月,我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学知识节目投稿,宣传米糠制油的科学道理。文章引起了听众的强烈共鸣。短短两星期内,收到各地听众来信数十封。这些热情洋溢的来信,急切地期待我们提供技术资料。有的听众两次、三次来信询问有关技术细节。我认为,充分利用米糠资源,能为社会主义祖国多做贡献。于是准备了一份较详细的技术资料,希望立即付印,送给来信的同志。但是我单位领导却不让付印,而且还规定我不准私自回信。他们的理由是:我正在编写一本《谷类油脂》的书,里面包括米糠制油的内容,等出书之后,大家都会看到的。但是此书要九月底完稿,经过审核、编排、印刷,至少要明年才能与读者见面,为什么不可以先印有关技术资料分送呢?
为了研究和写作,我牺牲了业余时间,几乎每个星期天都是在图书馆度过,晚上经常搞到深夜。困难和挫折我不怕,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单位领导要谅解、支持我,而不要无端给予刁难和训斥。我希望把我的所学所知贡献给人民,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由于群众的殷切期望,目前我已搬到单位住,以便加速《谷类油脂》的写作,但有人却讥讽我是“为个人名利”、“为稿费奋斗”。他们的说法对吗?
北京大红门粮库油厂 田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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