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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城镇社会劳力是件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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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26
第3版()
专栏:短评

安置城镇社会劳力是件大事
济南市和海城镇,积极发展包括农业在内的集体生产、服务事业,广开就业门路,基本解决了留城知识青年和社会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调动了这一部分人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和生活服务事业的发展。他们的经验值得重视。
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积极安置城镇知识青年和社会劳动力就业,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前些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许多城镇有不少留城知识青年和社会劳动力没有及时得到安置,存在着“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现象。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使更多的人就业。这是当务之急,也是完全可能做到的。我国许多城镇有条件办“五·七”生产队,进行农、副业生产;在一些大型工矿企业较多的城市,生活服务事业薄弱,服务网点和人员很少,应该也可以办好集体服务事业。只要各级领导重视,同心协力,加强领导,制订规划,采取措施,就一定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然而,当前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有的只说空话,不干实事;有的遇到具体问题怕麻烦,不研究,不解决;有的办事拖拖拉拉,互相扯皮,致使许多应该办的事情办不成,许多应该做好的工作做不好。积极安置城镇社会劳动力就业,调动一切力量,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这是一件大事。希望各级领导同志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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