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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恼火“电衙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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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9-27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农民恼火“电衙门”
最近到甘肃采访,所见所闻,深感“上下左右向生产队伸手,四面八方挖农业墙脚”的现象确实严重。比如,农民对电业部门某些单位敲榨勒索很恼火,称他们是 “雷神爷”、“电衙门”、“电老虎”。下面是几个事例:
陇西供电所从一九七三年以来,利用职权,平调乔家门、三台两个大队四十五亩水地,并且以少算电费作为“交换”条件,强要生产队代耕。他们只出种子、化肥,不花任何劳动,就把收获的粮食全部拿走。仅此一项,这两个大队每年就要少收粮食一万八千斤。农民明知吃亏,但怕断电,只好有苦往肚里咽。
电管员利用供电机会要生产队请吃请喝的现象相当普遍。今年,张掖县久旱不雨,小满公社康寨大队浇地急需用电。电管员就乘机在这个大队先后吃了六十三只鸡、四十九斤酒、一头猪,还说什么“旱年不吃,更待何时!”去年八月,庆阳县电管所一职工,到彭原公社邵东大队第二队检查线路,发现地里有西瓜,想吃又不明说,假意说要喝水,队干部没有领会他的意图,没请他吃西瓜,他就故意刁难,使得周围三个队十多天不通电,最后请他吃喝一顿才了事。
一些县的水电局利用职权,任意在建设材料上卡农民。如金塔县水电局,从一九七○年到一九七七年八年中,提价多收社队和其他单位的水电材料费五十六万元。按国家规定,调拨水电建设材料,只能加百分之一点七的管理费,这个水电局无视政策规定,从柴油机、水泵、钢材、木材、水泥,到竹竿、铁丝、柴油,只要是他们负责调拨的物资,都任意提价,想提那一种就提那一种,想提多少就提多少。一台六寸水泵提价五十八元,一公斤柴油提价八分。据统计,仅水泥、木材、钢材三项,就超过国家规定价格百分之二十。前几年,这个局先后调进散装水泥五千多吨,均以包装水泥价出售给社队,每吨多收款十六元,共计多收八万九千余元。
八年来,这个水电局还采用重记账、重收款、收款不付物、将运费摊入工程费用等办法,造成物资长款二十二万多元,加大了水电工程成本。他们用这些钱大吃大喝,修建办公室、宿舍、花园和买家具,挥霍浪费。
以各种借口增收电费的事也不少。有的地方把电路损耗都加到用户身上,一度电收费四角,有的农户一个灯泡每月要出电费三元,只好不用电灯照明。
演戏要给供电所送票,有的供电所没有收到票,即在演出前或演出中突然断电。群众对此十分愤慨,坚决要求电业部门打掉这种“官商”作风、“衙门”习气。
甘肃省各级领导部门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调查研究,动手解决问题。省委召开了由省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大会,列举了各单位卡农、伤农、坑农的十三种表现,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省委和省直各部门还成立了清理小组,从上到下进行清理,省直机关首先动起来,带动各条战线、各行各业贯彻落实中央的批示和湘乡经验,解决这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孙启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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