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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王朝对农民有没有过让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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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0-09
第3版()
专栏:

封建王朝对农民有没有过让步?
洪廷彦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有没有迫于农民起义的威力对农民让过步?这是历史研究的一个重大问题。过去,历史学界对这个问题展开过讨论,然而,十多年来,竟长期被禁锢。现在,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地把问题讨论清楚。
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让步,确有其事。它是缓和阶级矛盾、维护封建秩序的一种手段。
一八五三年,太平天国兵临武昌城下,清朝咸丰皇帝急忙颁发上谕,责成南方各省督抚减轻税捐,允许缓交。马克思在《中国革命和欧洲革命》一文中讲了这件事,说这是他在一八四八年的奥地利也看到过的“同样的让步”。
一九○三年,列宁称赞俄国无产阶级成了反动政府不可调和的敌人,逼得它“不得不慎重对待,不得不做些让步”(《列宁全集》第6卷464页);列宁又称赞俄国农民“到处起来进行斗争”,沙皇政府“终于因为害怕全体农民的总起义,而让了步。”(《列宁全集》第6卷383页)
反动统治者的让步是被人民革命斗争逼出来的。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农民不断地发动革命战争,其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所仅见的”,“而多数朝代的更换,都是由于农民起义的力量才能得到成功的”。(《毛泽东选集》第2卷588、586页)当旧王朝被推翻,新王朝建立之初,虽然农民起义已经失败了,但是农民起义的威力,在数十年内,往往还使封建统治者非常惊恐。他们害怕起义烈火重新燃烧起来。魏徵曾对唐太宗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正是这种恐惧心理的反映。事实上,农民大起义失败之后,农民并没有停止反抗,只是斗争方式有所改变。汉文帝时,算是“治世”,晁错不是还惊呼“盗贼不衰”吗?不是很担忧农民“离乡轻家”、“不地著”(不肯被束缚在土地上),“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吗?(《汉书·晁错传》、《汉书·食货志》)
正因为这样,新封建王朝在镇压了农民起义之后,往往根据前朝覆亡的教训,不得不以某些让步来缓和阶级矛盾,争取封建秩序的安定。贾谊说:“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亡为奸邪,不可得也。国已屈矣,盗贼直须时耳”。(《汉书·贾谊传》)意思是:农民活不下去,国家的财力贫乏,到了适当时机,农民起义就会爆发。所以,汉初的统治者不断地说要以“暴秦”为鉴,“与民休息”,比较注意节约,对徭役有所控制,把赋税定得较轻一些,甚至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免除某项徭役或赋税。朱元璋从切身经历中得出“弦急则断,民急则乱”的结论。他当了皇帝,也发布了一些免除赋税、徭役的诏令。这类例子,在中国历史上是不少见的。
当然,所谓“让步”,本质上是在进行欺骗和麻痹,列宁反复阐述过这个重要观点。他说:“改良是统治阶级的让步,其目的是阻止、削弱或扑灭革命斗争,分散革命阶级的精力,模糊他们的认识,等等”;(《列宁全集》第12卷222页)“改革能够当做预防性的反动,也就是说,当做一种反对革命阶级但也多少改善这个阶级处境并以此防止统治阶级垮台的措施。”(《列宁全集》第6卷323页)列宁说得多么精辟,多么透彻啊!那些把让步和改良说成是统治者“仁慈”的论调,完全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反动统治者的让步。列宁指出:“虽然这种让步始终是不真诚、不彻底的,往往完全是假的、似是而非的,并且通常总在四周设下掩盖得相当巧妙的罗网,但是这总还算是让步”。(《列宁全集》第6卷464页)不仅如此,既然改良、让步多少改善人民的处境,其性质毕竟“是趋向改善的一个一定的步骤或‘阶段’”。(《列宁全集》第12卷222页)因此,对于一个无产阶级革命者来说,既要洞察反动统治者让步的本质,又“并不一般地否认局部让步的可能性和绝对拒绝利用这些让步”。(《列宁全集》第12卷204页)不但承认它,而且要利用它。如果根本否认有让步,也就谈不上去利用它了。
我们承认反动统治者有让步这类事,但切不可把那些打着“为民”的幌子,而实际完全是残民的勾当,轻易地断定为让步;也不可把那些毫不相干的事情,都解释为让步。要识别是否属于让步,我们得作两项区分工作:第一,必须从大都是粉饰得非常漂亮的统治阶级的政策措施中,找出那些多少改善人民群众的处境的项目来;第二,必须分清哪些是统治阶级对人民的让步,哪些是由于别的力量促使人民群众的处境有所改善。
打开中国封建时代的史籍来进行第一项区分工作,要充分占有有关资料,作去芜存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工作。轻信旧史书的记载和绝对否认其中有某些可信的内容,都是不对的。例如:对于西汉前期的所谓“文景之治”,我们看了《汉书·食货志》中晁错的那段话,知道了当时农民所受压迫、剥削之重以及农民如何进行斗争。看了近年来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文物,更具体地了解了地主阶级的豪华与农民的灾难,对于史书上那些粉饰太平、宣扬“仁政”之词,就不会受骗了。然而我们同时又须看到,汉初七十年中,农民的处境比起秦末和汉末来,毕竟好一些,因而封建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中间,不能否定汉王朝运用国家权力推行的政策措施,对于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的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二项区分工作,是要分析导致人民群众的处境比过去有所改善的种种原因。研究一下中国古代每一次农民大起义以后的情况,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农民生活和生产条件有一定的改善,主要是农民革命战争沉重打击了封建统治的直接结果。例如:经过元末农民战争,不少地区,往年大姓存者无几,出现了大量无主荒田,一部分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自耕农的数量增加了,土地集中的趋势有一定的缓和,大部分奴婢在战争中恢复了自由,有些地区的佃户获得了民籍,改善了自己的地位。总的说来,明朝初年,封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比元末有一定的减轻,因而使社会生产力有明显的发展。正如毛主席所指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毛泽东选集》第2卷588页)不顾历史实际,把农民大起义后社会多少有些进步,说成是主要由于新王朝的让步,这就不能不是夸大封建帝王的历史作用了。
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否认统治阶级的个别人物能对历史的发展起某些积极作用,并不否认剥削阶级的国家权力能对经济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但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是人民的革命斗争,历史的主人是人民群众。统治阶级迫于人民革命的威力作出某种让步,这种让步不能与人民革命的作用平列起来,更不能本末倒置。而且,让步本质上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反动统治而采取的措施。在承认封建统治者对农民的让步可能起某些积极作用的同时,不能忘记,这种让步归根到底是对封建统治阶级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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