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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书互换仪式在东京举行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 福田首相、邓副总理先后祝酒,黄华外长、园田直外相分别代表本国在批准书上签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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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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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书互换仪式在东京举行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正式生效
福田首相、邓副总理先后祝酒,黄华外长、园田直外相分别代表本国在批准书上签字
新华社东京十月二十三日电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今天上午在日本首相官邸举行。随着两国互换批准书,这一条约今天正式生效。
批准书互换仪式于当地时间上午十时三十分开始,历时三十分钟。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和日本首相福田赳夫出席了互换仪式。当他们并肩走进大厅时,乐队奏欢迎曲。
乐队奏中日两国国歌后,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上签字。十时四十五分,在热烈的掌声中,两位部长互换了条约批准书,并握手祝贺。
举行仪式的大厅灯火辉煌。福田首相举杯祝酒,热烈祝贺八月十二日在北京签署的这一条约今天生效。福田首相在祝酒词中指出:“一九七二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为两千多年来不断进行紧密接触和交流的日中两国关系开辟了新的历史。这次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给日中两国关系史增添了更加光辉灿烂的一页。这次缔约不仅对日中两国加强和发展日中两国的和平友好关系具有深远的意义,而且还如条约的前言中写明的那样,反映了两国希望为亚洲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的共同愿望。”
福田首相说:“我代表日本国政府和日本国民,对邓小平副总理阁下及其一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日本政府的贵宾专程来访,表示衷心的欢迎。”他说:“我在此衷心期待日中两国政府和两国国民,以尊重该条约的精神,忠实地遵守该条约的各项条款,来再次表明我们为巩固和发展日中两国间永恒的和平友好关系而努力的决心。”
邓副总理也致了祝酒词。他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向日本政府和人民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日本政府和日本朝野各界朋友为中日缔约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和敬意。
他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是一九七二年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继续和发展。它为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奠定了更加牢固的基础,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将对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产生积极的影响。”
邓副总理说:“中日两国人民要友好,要团结,中日两国要和睦,要合作,这是十亿中日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发展的潮流。中国政府愿和日本政府一道坚定不移地信守和履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各项规定。让我们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为迎接中日关系更加光辉灿烂的前景,为亚洲和世界和平而共同努力吧。”
他们的讲话受到长时间的鼓掌欢迎。在热烈的掌声中,邓副总理同福田首相、园田外相拥抱,福田首相同黄华外长拥抱。
中国方面出席仪式的有:卓琳同志,廖承志副委员长,韩念龙副部长和符浩大使等。
日本方面出席仪式的有:内阁官房长官安倍晋太郎、大藏相村山达雄、文部相砂田重民、通商产业相河本敏夫、农林水产相中川一郎、邮政相服部安司、运输相福永健司、总理府总务长官稻村佐近四郎以及日本驻中国大使佐藤正二等。(附图片)
图为中国外交部长黄华和日本外相园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上签字后,互换文本。新华社记者摄(传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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