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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工厂的社会负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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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0-27
第2版()
专栏:本报记者来信

减轻工厂的社会负担
编者按:这封记者来信提出的问题,应该引起城市党委的重视。党中央制订的“工业三十条”规定,所有的城市,都要贯彻为生产、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方针,努力把文化、教育、卫生、公用事业和商业、服务行业办好。还特别指出,凡是应当和可以由城市办的事业,不要推给企业,不要任意从企业抽人。这些规定,许多地方努力执行,已见成效。但是,有些城市至今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使厂矿企业社会负担过重的问题不能解决。这是许多厂矿劳动生产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各个城市党委应当认真调查研究,作出妥善安排,减免厂矿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集中力量搞好生产。
最近在一些工厂采访,听到不少人反映工厂的社会负担过重,有些部门随意抽调工厂的劳力,一些本来是商业、服务业的工作,也让工厂去办,使得他们不能集中精力抓生产。
北京第一机床厂在这方面的感受是很深的。据他们最近的统计,各方面从厂里抽调的劳力,仅长期在外的就占全厂职工的百分之二点六。一九六九年,市里让他们到五个公社办支农点,不仅要出人,而且担负小分队的一切费用,至今还有十个人留在平谷县大华山公社的农机修配站,帮助修理农具。他们长期脱离工厂,不给厂里创造任何价值,也算厂里的劳动力。在这同时,每年还要抽出两个人参加农业学大寨工作组,定期轮换。厂里宿舍紧张,为了分得二千多平方米房子,被市建委抽调二百个精壮工人参加施工,一干就是一年多。附近的派出所、交通部门也不时向厂里伸手,给流氓和小偷办学习班、站马路、巡逻、维持公共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经常出动的民兵就有四十余人。北京工人体育馆、体育场里有什么球类比赛、表演活动,每次都要从这个厂抽走五十几人去做服务工作。被借调到一机部、市、局、街道工作的二十人,多年不归。还有仪仗队训练、业余汇报演出、校外辅导、知青带队、绿化荒山等,都要厂里出人。这些人抽走了,厂里的生产任务并没有减少,车间、班组意见很大。
有些事本来应该是其他部门办的,也推给工厂负担。北京市供电部门实行计划用电,凭证供应,成立了“三电”办公室。他们把工厂按线路组织起来,十几个单位为一个片,每个片从各个单位抽一人组成“线管组”,负责检查用电情况。为做好这件工作,工厂还要一人专门管电。群众说:“上面一根线,下面一大片。”有些地方工厂集中,购买力高,可是商业、服务行业没有跟上,工厂还得自筹资金,自找材料,派出很多人来办商店、粮站、菜场以及小饭馆等。记者在南京采访时就听到华东电子管厂的同志反映,这些年来,在这方面占用了不少人力、物力和领导精力。还有些地方,要工厂给盖粮库,修马路,修下水道。他们的“理由”是:“你们是大厂,应该给社会多做些贡献!”
什么事都找到工厂头上,势必增加厂里的非生产人员,影响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希望有关领导部门重视这个问题,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  颜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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