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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配奖金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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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4
第2版()
专栏:

平均分配奖金不合理
《哈尔滨日报》开辟《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倾向》讨论专栏,广大职工在来稿中,批评平均分配奖金的作法,不符合按劳分配原则,不能起到奖励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新华社哈尔滨电 《哈尔滨日报》最近开辟了《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倾向》的讨论专栏,广大职工纷纷投稿,对许多工厂在实行奖励制度中存在的严重平均主义倾向,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今年九月五日,《哈尔滨日报》在头版刊登了《这笔奖金应该怎样发?》的报道,并加了编者按语。编者按语指出,是按贡献大小发奖金,还是平均主义大家乐,是非界限应分清。报社准备就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便拨乱反正,更好地贯彻党的按劳分配政策,调动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这篇报道发表后,在全市工交战线引起了广泛的议论。仅半个多月时间,报社就收到了几十份稿件,投稿的有工人、技术员、财会人员和基层企业的领导干部。《哈尔滨日报》于九月十二日正式开辟了《坚持按劳分配,反对平均主义倾向》的讨论专栏,到十月十一日,已出了第八期。
这篇报道为什么会引起人们这么强烈的兴趣?原因在于它揭露了当前职工群众十分关心而许多工厂存在的平均分配奖金的不合理倾向。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年初,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合金车间搞成功了一条生产自动线,使工效提高四十倍,成品率提高百分之三十五,并节省工人十多名和设备十几台。参与这个技术革新项目工作的,有一百人左右,其中承担自动线主要设备制造任务的是车间里的五、六名工人,主要设计人是技术员骆启明。为了表彰合金车间这些职工的创造性劳动,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党委发给这个革新项目五百元奖金。但是,这笔奖金于七月中旬发到车间,到九月初还没有发下去,原因是在怎样发奖金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争论不休,领导上拿不定主意。概括起来,有三种意见和方案:
第一种方案主张奖金归集体,从中拿出一部分钱来买些纪念品,发给大家。
第二种方案主张把奖金发给全车间所有职工,不管他们是否参加了这项革新活动。奖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十元,二等奖五元,三等奖每人一件背心。主张这个方案的人认为,这样做可以减少矛盾,增强团结。
这个方案提出后,不少人提出不同意见。有的说,不论革新的贡献大小,把奖金基本拉平,人人有份,这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还有的说,革新奖主要是奖励积极参与技术革新的有关人员,技术员骆启明花的心血最多,贡献最大,应该发给他特等奖。这样,就产生了第三个发奖方案,主张给骆启明发特等奖七十元,其余直接参与这项技术革新工作的,根据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对于第三种方案,有人表示不满意,说:“技术员就是搞设计的,不能突出一个人,丢了一大片。”骆启明听说有人提议多发给他奖金,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给我那么多钱,不是让我同工人师傅之间隔上一堵墙吗?今后搞革新谁还支持我?!”
这五百元奖金到底应该怎样发?哈尔滨市许多职工给《哈尔滨日报》投稿,各抒己见。绝大多数人认为,一个技术革新项目的完成,需要集体的努力,参加的人都应当得奖,但没有参加这项活动的人不应当得奖。应得奖的人当中,设计者起了主导作用,应该重点奖励。这样才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
一些同志在来稿中指出,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合金车间在发奖金中暴露出来的平均主义倾向,在许多部门和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工厂的班组不论贡献大小,把奖金按人头平均,一人一份;还有的班组拿到奖金,全体人员上饭馆去吃一顿,名曰“大家乐”。不少同志认为,发奖金撒“胡椒面”,搞平均分配要不得,不能起到奖励先进、促进后进的作用。
在讨论中,有的同志指出,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没有肃清,是目前奖金分配中存在平均主义倾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些企业的领导干部被“四人帮”的“帽子”、“棍子”打怕了,他们唯恐被人说成是走“奖金挂帅”、“物质刺激”的老路,怕被说成是鼓励“个人奋斗”、搞“特殊阶层”,怕奖励的面窄了影响职工内部团结,挫伤群众的积极性,等等。群众在来稿中指出,平均主义批不倒,党的按劳分配政策就落实不了,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不能充分调动起来。
目前,这个讨论还在继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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