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沔阳县委经过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 决定把自留地退还给社员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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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6
第3版()
专栏:

沔阳县委经过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
决定把自留地退还给社员经营
新华社武汉十一月五日电 中共湖北省沔阳县委经过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决定把曾经没收了的自留地退还给社员经营。
前几年,在“四人帮”假左真右的修正主义路线影响下,沔阳县刮起一股没收社员自留地的“极左风”,先后有两百多个生产大队把按政策分给社员经营的自留地没收了。社员吃菜由生产队集体种植供应。但是,有些生产队的菜园经营得不好,不能做到每天有菜供应,有的要十天半月才分一次菜,有时社员没菜吃,还要到附近集镇上买咸菜。就是那些集体菜园种得好的队,社员也感到吃菜很不方便,因为分一次菜要吃好几天,不能经常吃到新鲜蔬菜,有时需要葱、蒜等调味品也没有。过去,社员自留地上生产的蔬菜吃不完,还可以到集镇上出售,补充市场的不足。现在,不仅没有余菜出售,还要到镇上买菜,与城镇居民争菜吃,造成城乡群众都不满意。
今年年初,新上任的沔阳县委书记薛宏模到通海口公社星红大队蹲点,发现社员房前屋后的小块地都荒着,而社员家里吃菜又十分困难。他同大家谈心,社员们纷纷要求把自留地发还给自己种。薛宏模把群众的意见提到县委常委会上讨论。大家学习了党的有关政策文件,统一了认识。一致认为,自留地完全可以退给社员。今年二月中旬,在县委召开的一次公社党委书记会上,县委就退还自留地问题宣布了三条规定:一、凡是集体种菜搞得不好,社员意见大,要求退回自留地的,一律退回。二、集体种菜虽然搞得比较好,但社员有意见,仍要求退回的,也要退回。三、集体菜园种得好,社员满意,不要求退的,继续种好集体菜地,满足社员需要。这几条规定下达后,几个月之内,全县有六十多个大队把原来没收了的自留地退回给社员。如今,有些社员还把吃不完的蔬菜挑到集镇上去出售,满足城镇居民的需要,城乡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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