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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国法不容践踏 大连钢厂原党委副书记杨锡林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受到惩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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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6
第3版()
专栏:

党纪国法不容践踏
大连钢厂原党委副书记杨锡林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受到惩处
新华社沈阳电 大连钢厂原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杨锡林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权大搞私人交易,从中贪污受贿,破坏国家计划经济,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杨锡林是原旅大市委第一书记刘德才、书记宣世明提拔重用的“双突”干部。从一九七四到一九七七年四月,他在掌管这个厂生产大权的三年多的时间里,经他的手非法动用了本应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各种钢材四千七百二十多吨,生铁、铁合金、焦炭、焊条、煤炭等物资二百多吨,从中贪污受贿一大笔款项。
杨锡林非法批出的大量钢材和物资,大部分都用在拉关系、搞私人交易上。原旅大市公安局负责人非法兴建一座高级俱乐部,杨锡林一次就批给他一百吨钢材。几年来,杨锡林把非法动用国家统一调拨的物资变成他走后门、谋取私利的“资本”。他利用这种手段,把自己的亲友从农村迁到城市;通过滥批钢材和物资,从中贪污受贿,只是海产品、花生、蛋类、名酒等食品就有八百六十多斤;同时,他还低价套购各种食品四千二百多斤。群众反映,杨锡林一家是要啥有啥,一年四季,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
广大群众对杨锡林这种违法乱纪、贪污受贿的行为,早已看在眼里,恨在心上。为了严肃党纪国法,中共旅大市委经过调查核实,并经中共辽宁省委批准,撤销了杨锡林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并交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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