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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纪国法 保障群众民主权利 舒兰县严肃处理张公顺等人打击报复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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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7
第4版()
专栏:

严明党纪国法 保障群众民主权利
舒兰县严肃处理张公顺等人打击报复事件
本报讯 吉林省舒兰县上营公社马鞍岭大队党总支书记张公顺等人,目无党纪国法,公然私立公堂,殴打写信揭发问题的社员杜存礼,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前不久,舒兰县委对这一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
一九七七年十二月六日,杜存礼给安图县明月镇工商行政管理所写信,揭发马鞍岭二队成立地下包工队,非法在安图县承包水库房屋和鞋厂烟囱工程的问题。杜存礼写信前,明月镇有关部门已发现这个包工队是地下黑包工队,决定罚款二千八百元,并把处理情况通知马鞍岭大队党总支。恰好这时,收到了杜存礼的匿名信。
这个包工队,是大队党总支书记张公顺支持的。他知道有人揭发以后,非常恼火,亲自带人跑到明月镇,利用欺骗手段,把匿名信拿到手。
接着,张公顺又召开总支委员会,确定由他和大队治保主任谭金才负责追查。他们经过对笔迹,怀疑是二队副队长刘新禄所写。刘不承认;又把刘的母亲张秀兰找到大队追问了一天。从张秀兰提供的线索中,张公顺等人认定,揭发信是杜存礼写的,便把杜找到大队进行审问。杜开始不承认,张、谭气势汹汹地把他绑起来殴打,二队队长刘正森也赶上来打杜的嘴巴。杜存礼承认后,当晚就被看管起来。第二天,张、谭二人又继续进行审讯追问,直到晚上才放杜回家。
今年二月二日晚,张公顺指令第二生产队召开社员大会批判杜存礼,并同谭金才以及两个党总支副书记亲临坐阵。队长刘正森让杜摘帽低头,杜不服,就恶狠狠地把他打了一顿。会上,二队会计潘学道宣布:张公顺等人去安图的火车费、食宿费二百三十六元,全部由杜存礼负担;二千八百元罚款,也要杜包赔。杜存礼没有钱,就没收其房子、箱柜等家具。
杜存礼忍无可忍,便于四月二十日,领着全家六口人,到上级领导机关控告。
舒兰县委十分重视这一侵犯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违法乱纪事件,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证明杜存礼的揭发完全属实。为了严明党纪国法,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教育干部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县委决定撤销张公顺大队党总支书记职务,留党察看;撤销谭金才大队治保主任职务;对生产队长刘正森,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杜存礼不能参加劳动和治病期间所误的工,由所在生产队按中上等劳力标准记工分(编者按:杜存礼不能参加劳动和治病期间所误的工,由所在生产队按中上等劳力标准记工分,这个决定是对的,但这些工分不应由生产队负担,应由打人者负担),医药费由打人者负担;因不能参加劳动所造成的生活困难,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县委的指示,上营公社党委派主要负责同志亲赴马鞍岭大队,分别召开党员和群众大会,宣布和落实县委决定。张公顺向群众作了深刻检查,向杜存礼同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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