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中央规定不适于县的技术人员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9
第3版()
专栏:来信

中央规定不适于县的技术人员吗?编辑同志:
我们是文化大革命初期大专院校毕业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立志在家畜育种、防治畜禽疾病等方面贡献自己的才干。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林彪、“四人帮”鼓吹的“政治可以冲击一切”、“技术无用论”的毒害和影响,我们常常被抽去干别的工作:每年蹲点劳动要达到一百天,割草积肥要完成一千斤,星期四又是义务劳动日,真是“夏收夏种连双抢,秋收秋种再下乡,平时突击不算账”。奇怪的是,有些领导干部却说,党中央规定的“至少必须保证六分之五的时间搞业务”,是指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对县级机关技术人员不适用。事情果真是这样吗?
江苏武进县多种经营管理局 徐友龙 姚静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