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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特总统阐明在埃以和谈中的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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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09
第6版()
专栏:

萨达特总统阐明在埃以和谈中的方针
新华社开罗十一月八日电 据开罗报纸报道,埃及总统萨达特十一月七日对记者发表谈话说,埃及不会同以色列签订和平条约,除非条约对以色列即将同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就决定巴勒斯坦人民在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前途进行谈判的前景作出明确规定。
萨达特说,他已指示在华盛顿进行和谈的埃及代表团向以色列方面提出巴勒斯坦人民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实行自治的必要性。
萨达特说,同巴勒斯坦人的谈判应该从埃以和平条约签订之日以后的一个月之内开始。
埃及内阁十一月七日举行会议听取了代理外交部长布特罗斯·加利所做的关于埃以和谈的详细报告。穆斯塔法·哈利勒总理十一月七日晚宣布,埃及内阁支持埃及代表团在华盛顿和谈中所遵循的方针。他说,埃及代表团在谈判中的方针基于以下原则:一、埃及将坚持遵循萨达特总统的和平主动行动的精神;二、埃及谋求全面解决阿拉伯—以色列冲突;三、在这一地区建立公正和持久的和平必须使巴勒斯坦人民的权利得到保证;四、把解决埃及前线的问题和全面解决巴勒斯坦问题联系起来,以保证这一地区的真正和平;五、和平的主要保障是建立在公正和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利的基础之上的。
哈利勒说,内阁就下一阶段的谈判向布特罗斯·加利作了新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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