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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14
第3版()
专栏:

南京市公安系统开展加强法制教育活动
市委抓住江浦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在银严重违法乱纪的典型,组织全体公安干警进行讨论,学习新宪法,狠批林彪、“四人帮”,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新华社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 中共南京市委抓住严重违法乱纪的江浦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在银这个反面典型,在全市公安系统中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公安干警执法守法,做遵守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模范,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年二月二十一日,南京市公安局收到江浦县建设公社社办小学朱宗华的来信,控告江浦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在银、江浦农场人武部长陈兆荣违法乱纪、刑讯逼供、制造冤狱的行为。经过市公安局和江浦县委调查,证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
一九七七年一月,江浦农场人武部长陈兆荣在调查农场失窃种鸡一案时,对无辜群众刘仁云、毛吉秀夫妇进行非法搜查、刑讯逼供,致使毛吉秀屈打成招,编造了她同丈夫刘仁云、哥哥毛吉祥、姐夫朱合计和姨侄朱宗华合伙偷窃种鸡和粮食的假口供。四月上旬,陈兆荣向县公安局副局长韩在银汇报,韩当即表示由县公安局处理这一案件。就在这时,建设公社的社员先后向韩在银检举了另外两个真偷鸡犯,但韩在银毫不理会,不作调查。四月十八日,他到南京市公安局汇报案情时,隐瞒了群众检举真偷鸡犯的重要情况,骗取批准,对朱合计进行刑事拘留。接着,他又不经报批手续,先后非法拘留、关押了刘仁云、毛吉祥、朱宗华三人。韩在银又别出心裁,成立所谓“联合专案组”,让不是公安人员而又品质恶劣、残暴成性的陈兆荣一手操纵专案组。在韩在银的直接指使和纵容下,陈兆荣继续大搞刑讯逼供,并用指供、诱供等方式,强迫受害者统一供词,以此来“定案”。韩在银还亲自出马搞逼供信,指使办案人员摧残不肯屈服的朱宗华。
特别严重的是,去年九月,两个真偷鸡犯先后查获,去年年底,“粮食盗窃案”也被否定,但韩在银继续向上级公安机关隐瞒事实真相,并于十月二十八日擅自将真偷鸡犯放走,而对朱合计等群众则迟迟不放,一直拖到今年二月二十六日,市公安局和县委派人调查后才放了出来。
韩在银身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却一贯执法犯法,无视社会主义法制。从一九七六年到七七年两年中,他非法关押群众达四十多人。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之后,他仍然目无党纪国法,不听县公安局其他同志的劝告,一意孤行,制造新的冤狱,后果严重,民愤很大。
中共江苏省委和南京市委对韩在银、陈兆荣违法乱纪、残害群众一事十分重视。今年七月十五日,省委第一书记许家屯在有关报告中亲自作了批示,指出:似这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必须严肃处理。南京市委召开常委会进行讨论,一致决定批准江浦县委的报告,撤销韩在银、陈兆荣党内外的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公安机关于八月二十八日将韩在银逮捕法办,陈兆荣在这之前已逮捕归案。
在中共南京市委领导下,南京市公安系统开展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公安干警对韩在银事件进行讨论,学习新宪法,揭批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搞乱公安战线的反革命罪行,狠批了“四人帮”一伙的“全面专政论”、“只要路线对头、不怕政策过头”、“棍棒底下出反革命”等反动谬论,提高了全体公安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许多干警表示,公安机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我们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党的威信,人民的利益,一定要肃清流毒,按照党纪国法办事。
南京市公安系统在法制教育活动中,还认真检查了执行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各公安分局联系韩在银事件的教训,重新规定:拘人捕人一定要有法律手续,反对乱抓乱捕;不准打骂犯人,废除法西斯审查方式;重调查研究,反对逼供信;凡重大案件,都要经领导集体研究、集体把关,反对一个人说了算等制度。白下区公安分局在群众讨论的基础上,还制定了“加强干警思想革命化的八条措施”,要求公安干警严格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密切警民关系。这个分局的干警,在第三季度为人民群众做的好事就有二百多件。
法制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公安干警普遍增强了党的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各项规章、条例得到了贯彻执行。玄武区公安分局领导以身作则,对今年以来的人民来信来访逐一清理,发现有违反政策的现象,就及时纠正。各公安派出所纷纷建立“警民联系箱”,干警经常深入居民段,了解群众的要求和疾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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