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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要有赏有罚——成都市部分工厂干部谈建立基金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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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20
第2版()
专栏:

对企业要有赏有罚
——成都市部分工厂干部谈建立基金问题
粉碎“四人帮”以来,四川省各级党组织领导全省人民抓纲治蜀,面貌变化很大。拿成都市来说,两年前,这里许多工厂不冒烟,机器不转动,发工资靠贷款。如今,代替那混乱、停滞局面的是一派生气勃勃的喜人景象。到九月底止,全市已有四分之一工厂提前完成了今年生产任务,十六个市属以上冶金企业有九个提前完成了全年国家计划。这样大的变化,是中共成都市委领导全市人民深入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整顿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的政策,调动了各方面积极因素的结果。今年以来,部分工厂贯彻党的按劳分配政策,对职工实行计时工资为主、计件工资为辅、计时加奖励的制度,做到好坏有别,奖惩分明,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这一切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政策和措施,受到了群众衷心的拥护。
许多工厂的干部告诉我们,现在这些变化,仅仅是开始,企业的潜力还大得很。他们认为,如果对企业也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对经营管理好、完成计划好的企业,允许他们按比例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对企业的奖励,让企业在经济方面有一些机动权,能够为职工增建一些宿舍和福利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及时奖励技术革新的有功人员,这样,职工的劳动热情肯定会更高,生产的增长幅度也会更大。他们希望《工业三十条》中关于“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企业,可以按比例在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的规定,能够尽快地实施起来。他们认为,这对于考核企业,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工厂在完成国家计划以后,按比例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并非新事,在文化大革命前就实行过,效果很好。成都量具刃具厂的干部回忆说,文化大革命前,该厂因为完成计划好,超计划利润多,企业基金也提得多。他们先后用这笔钱盖了二十幢职工宿舍,相当于现有职工宿舍的一半。此外,还投资兴建了电影院和游泳池。一部分厂房扩建和增添的设备,也是从企业基金中筹措的。成都香料厂、成都塑料厂、成都无缝钢管厂、四川化工厂、四川第一棉纺织厂等厂的厂长、党委书记、财务科长等,也都谈到类似的情况。
然而,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把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诬蔑为“利润挂帅”和“物质刺激”,从此人们再也不敢提利润和奖金,造成了企业“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许多企业管理制度废弛,经营不讲核算,不计成本,产品质量差、劳动效率低的状况越来越严重。不少工厂甚至长时间靠向国家贷款发工资,而从不受到任何经济制裁。
在与各厂干部的交谈中,大家反映尤其迫切的是关于改善职工福利设施的问题。由于林彪、“四人帮”干扰破坏的影响,当前工厂职工的住房很拥挤。许多工厂的干部说,如果实行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基金的制度,让企业在经济方面有点自主权,在国家统一计划下,由各厂自己筹建一部分宿舍,情况就会好得多。以成都塑料厂为例,这个厂的主管部门最近三年连续批准他们修建一千二百平方米职工宿舍,但规定建设资金要工厂自筹。他们筹不出钱,只好作罢。据塑料厂的干部说,今年这个厂的上交利润计划是二百零六万元,到八月底已完成了三百七十六万元,其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也都全面完成。如果按照《工业三十条》的规定,只要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一部分给工厂作企业基金,即使一年建不成,二年三年建一幢还是可以办到的。
当我们结束访问的时候,一些企业领导干部还谈了两点意见:一、为了彻底改变企业“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不仅要实行企业基金制度,而且对全面超额完成计划成绩突出、对国家贡献大的企业,提成的比例可以大一些。二、在企业内部,对生产成绩优异、贡献大的车间也应当给以物质奖励。他们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们的企业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趋于完善,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
新华社记者 高洁 范眭
(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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