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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孺围车抢煤 京市公安局答程吉人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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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05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关于妇孺围车抢煤
京市公安局答程吉人问编辑同志:
上个月我到朝阳门外买了二吨煤,雇了两辆驴车往回拉。一出车站,看见有四五个十几岁的小孩在煤厂的门口外拾煤,我以为他们是拾煤车掉下的小煤块。不料,我们煤车刚走了十几步,从河南面跑来廿几个小孩和妇女,一下拥在车的周围拚命拿煤。我想把他们推开,可是他们都不走开,一直跟着车走,我真没有办法。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从车上拿走了一块十几斤重的煤,我就去追她,她把煤投到河里去了。这种情况,不知是否经常有的?本市公安机关对此如何处理?
华大印厂程吉人程吉人同志:
来信所报告的事情,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答复如下:
在本市解放之前,由于反动势力长期统治压榨,老百姓极端贫困,所以围车拿煤的事件,也就经常发生。当时朝阳门一带,即有妇孺二百余人,分成朝外大街、门脸迤南及迤北三帮,有组织的专事偷取煤栈及过往煤车的煤炭。每帮均有领头,互相不许过界,如越界即行围殴,故帮与帮中间仇嫉甚深。北京解放后,经过当地公安分局的调查及有步骤的进行教育动员,首先,各帮的领头如佟氏(外号佟司令)、谢郭氏、普淑贞等,早已去西北参加生产或转业,其余大部分亦分别转业,现在已经只剩二三十人,有时仍然乘隙偷煤。因为我们基本上把它当成一个社会问题来解决,所以主要是采取了改造教育和帮助转业的办法。不过因为他们的行为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行动,今后除继续加强教育、帮助和注意外,对于屡加教育不改的主要分子,必要时将予依法制裁。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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