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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上书上访与“写黑信”“告黑状”的界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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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1-25
第1版()
专栏:

划清上书上访与“写黑信”“告黑状”的界限
本报特约评论员
一些干部和群众反映,他们因为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机关写信、上访,竟被指责为“写黑信”、“告黑状”,受到某些领导人的查究。有的不仅本人被批斗,被惩罚,亲属子女也受到牵连。他们责问:难道向组织反映情况,表示意见,揭露问题,提出申诉,能叫“写黑信”、“告黑状”吗?
我们说,这些同志的质问,完全是正确的。这不仅是一个澄清是非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如何保障党员和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如何健全党和国家的正常政治生活,以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新时期总任务而斗争的大问题。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写黑信、告黑状这种事是有的。林彪、“四人帮”大搞篡党夺权的阴谋诡计时,就有那么一些出卖灵魂、背叛原则、卖身投靠、官迷心窍、投机钻营之徒,怀着险恶的用心,蓄意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无中生有,捏造罪名,诬陷好人,干写黑信、告黑状的勾当。他们由此而登龙门,被赏以官职。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这种卑劣行为十分义愤。粉碎“四人帮”以后,群众对这类问题进行揭发批判,组织上根据情节轻重认真处理,是完全必要的。不如此,不能明辨是非,伸张正义,打击歪风邪气,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也不利于促进安定团结,恢复和发扬我党实事求是、光明磊落的好传统好作风。
但是,不能把干部和群众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写信、上访,提出申诉,揭发问题,同写黑信、告黑状混为一谈。
判断是不是写黑信、告黑状,主要依据不在于信是写给谁的,状是向谁告的,不在于信是署名的还是匿名的,而在于写信、上访的内容和目的。总之,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有的人同林彪、“四人帮”及其资产阶级帮派骨干素无政治上、组织上的联系,只是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领导人或那里的工作有意见而写了信,这就不能仅仅因为人家当时没有看出林彪、“四人帮”一伙的反革命面目,把信件和材料寄给了他们,甚至说过“致意”、“问好”之类的话,就认定这是“写黑信”、“告黑状”。即使反映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意见不完全正确,也仍然属于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不能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硬给扣上“诬陷”、“效忠”、“挂钩”等帽子,错误地定性为投靠林彪、“四人帮”。
有的人向上级直至中央写信、上访,申诉自己受到的冤屈,或者揭发有的干部依仗职权,破坏党的政策,弄虚作假,违法乱纪,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他们这样作是正当的,光明正大的,不但无可指责,还应当受到保护和支持。有人可能因为了解的情况有局限性,写的信不那么准确、全面,或者因为有气,用词偏激一点,也不应求全责备。如果给他们扣上“反党反领导”等帽子,把他们同那些跟着林彪、“四人帮”跑的“闹而优则仕”的人混同起来,甚至乘机打击报复,显然是错误的。
有的人因为对报刊上的某些文章,对某些理论问题有不同意见,给报社或其他有关单位写信,提出自己的看法,这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是正常的、允许的。他们的某些意见即使有片面性或有错误,是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只能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解决。如果把这也称作“写黑信”、“告黑状”,视为“攻击”什么,“散布”什么,拿来作为定罪处理的依据,无疑是不妥当的。
有的人为什么要用匿名信向上级反映情况、揭发问题,主要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政治生活还不够正常,公民的权利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有些人害怕署名上告,会遭受打击报复。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署名或匿名,而在于写信、告状的内容是否属实,是否真有道理,是否有利于促进我们的工作。如果不加分析地把写匿名信都说成是“不光明正大”、“搞阴谋诡计”,那是不合情理的,既不符合民主生活原则,也不能服人。当然,我们并不鼓励写匿名信。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已逐步走向正常,要大力提倡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毫不掩饰地向组织反映情况和意见,以促进党内外政治生活更健康地发展。
党有党章,国有国法。党章和宪法都明确规定,党内外广大群众有权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权参加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讨论,有权参加国家、企事业的管理工作,有权对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揭露坏人坏事和申诉自己的冤屈。但这些年来,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这些民主权利,遭到林彪、“四人帮”一伙的严重破坏。他们践踏党纪国法,根本不让人讲话。谁要向毛主席、党中央、上级党组织或党报、党刊写信、上访,反映他们的问题,谁就被扣上“反党”、“反领导”、“写黑信”、“告黑状”等帽子。谁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反对他们胡作非为,就把谁抓起来,实行法西斯专政。这些人,有的至今尚逍遥法外,未得到应有惩罚。也有些领导者沾染了不让人讲话的官僚习气和“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霸道作风。所谓“写黑信”、“告黑状”,成了他们压制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维护个人“威严”的一个借口。这种恶劣作风,如不改正,迟早要被人民抛弃的。
粉碎“四人帮”以来,华主席一再告诫我们:“一定要遵照毛主席的教导,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决不容许压制群众意见,更不容许对提出批评意见的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现在,党内外民主的空气正在恢复,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思想逐步解放,敢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领导机关的缺点、错误,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表现了他们对华主席、对我们党的充分信赖,表现了他们关心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繁荣富强的高度责任感。党的各级组织,一定要十分珍惜干部和群众这种可贵的政治觉悟和革命积极性,坚定地站在党性立场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模范地执行党章和遵守宪法,正确对待他们的来信来访,保护他们的民主权利。对于一切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要坚决给以支持;对受到打击迫害的干部、群众,要坚决给以保护。过去整错了的,要认真纠正,落实党的政策。对极少数自己本来不干不净,反而把“写黑信”、“告黑状”当作棍子来打人、整人,压制民主,搞打击报复的人,不管是谁,都要认真查处,其中个别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应当按照党纪国法给以必要的制裁。当然,也有个别写信、上访的人确系有意诬陷,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必要的处分。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也必须实事求是,注重调查核实,把事情搞清楚,防止发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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