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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记工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好形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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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02
第3版()
专栏:

定额记工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好形式
郭修生 高献松
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有一个计算劳动消耗和报酬的标准。在农民集体所有制经济中,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工分制。工分是衡量社员参加集体生产付出了多少劳动的尺度,又是社员参加分配的依据。如何才能使社员所得的工分和他所付出的劳动尽可能一致呢?这就取决于合理的计酬形式。
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计酬形式有四种:死分死记,底分活评,大寨式记工,定额记工。
死分死记,不顾社员每天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显然不能反映按劳分配的要求。底分活评,在实践中,执行起来有困难,因为“评”的时候难于排除主观因素,“活”起来也缺乏科学依据,有时为了评工分,搞的社员不团结,结果只好仍按底分记工,实际上又变成了死分死记。大寨式记工,如果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也难于推行。
定额记工,包括小段包工、季节性包工、常年性包工和按件计工。这是一种以定额管理为前提的计酬形式。生产队在分组作业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农活的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定额,把农活分配给各作业组或个人去完成,并根据他们完成各项定额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工分。一般以作业组定额为主,但也有实行定额到人的,即使定额到组,也要考查个人完成定额的情况,这实际上是一种计件性质(集体和个人计件)的计酬形式。它较之上述三种记工形式更能反映按劳分配的要求,把劳动者的“劳”和“酬”直接联系起来,因而更能调动社员参加集体生产的积极性。劳动定额的制定是很复杂的,如果干部力量不强或执行不认真,也可能影响到农活的质量,但这并不是这种记工形式本身的缺点。
定额记工在初级社和高级社时期就出现了,一九五八年时被刮掉;一九六二年贯彻《农业六十条》时部分地恢复了,一九六六年至一九六七年,林彪、陈伯达把它当作“工分挂帅”来批;一九七一年北方农业会议又提倡定额管理,实行小段包工,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六年,“四人帮”又把它当作资产阶级权利来批判,胡说实行定额记工,会强化资产阶级权利,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这就是说,长期以来,这种记工形式一直遭到林彪、陈伯达、“四人帮”的扼杀,不断受到批判和禁止。尽管如此,但始终没有禁绝,在多数生产队中,一遇大忙季节,农活进度和质量要求高,为了不误农时,几乎每年都要“偷偷地”实行一阵子定额记工。
上述情况告诉我们,定额记工是一种有生命力的计酬形式,要不然,为什么一再被批判和禁止,都禁不绝、批不垮呢?
定额记工有哪些优越性?
第一,实行定额记工,克服了好坏不分、赏罚不明的平均主义现象,使社员政治上感到劳动光荣,经济上得到与劳动消耗相适应的报酬,大大调动了社
员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大呼隆”干活,一般上工拖拖拉拉,出勤不出力,窝工浪费很严重。实行定额记工,只要任务一分配,不用队长催,大家就自动干起来了,不会造成窝工浪费。群众反映说:“过去出工人等人,人不到齐不出工,青年人坐在田头打扑克,老年人抽黄烟,妇女附带做针线;现在是干起活来人催人,组与组之间互相竞赛,人与人之间互相督促,真是大家一条心,人人为集体。”许多典型调查的资料证明,实行定额记工,劳动工效可以提高一倍到几倍。
第二,有利于实现男女同工同酬。过去妇女底分比男劳力低,不管死分死记还是底分活评都很难做到男女同工同酬。现在实行定额记工,只要妇女能完成同男劳力一样的定额,就可得到同等工分。这就使男女社员的工分报酬更加合理。
第三,实行定额记工,社员在完成自己定额任务后的多余时间可以早休息或自行支配,用来处理一些家务,或种自留地,或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就这一点来说,定额记工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员“公”和“私”的矛盾,有利于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第四,有利于加强干部对生产的领导。实行定额管理、定额记工,该干什么作业组长自己会安排,每天出工不用队长喊,社员就自觉下田去了。队干部可以集中精力多考虑生产和经营管理问题,加强对生产的领导,并且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参加劳动。
目前,有些同志对定额记工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模糊认识。现就这些问题谈谈我们的看法。
第一,有人怀疑定额记工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原则。长期以来,林彪、“四人帮”把定额记工污蔑为“工分挂帅”,搞乱了在按劳分配问题上的理论是非和思想是非,破坏了党的政策,以致在一些基层干部中不敢搞定额记工,不敢谈多劳动多得工分,怕被戴上“工分挂帅”的大帽子。
必须指出,“工分挂帅”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含混不清的,如果说生产队实行定额记工,多劳动多记工分,就是“工分挂帅”,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工分是衡量社员劳动的尺度和参加分配的依据,所以抓工分是应该的,用定额记工多劳多得的办法,鼓励社员的积极性也是应该的。
“工分挂帅”是“四人帮”挥舞的一根大棒,它煽动平均主义、无政府主义,造成了好坏不分、奖惩不明的恶劣后果。今天,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抓好社会主义的定额记工。第二,有人担心实行定额记工会扩大贫富差别,产生两极分化。其实,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定额记工,只是计酬形式的改进,决不改变所有制性质。同时劳动者在体力与技能上的差别是有限的,单身汉再强收入也不过只高出二至三倍。这样一点劳动收入上的差别,怎会造成两极分化呢?
第三,有人担心,实行定额记工会助长“私”字,产生个人主义倾向。其实,“大呼隆”记工,平均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现象严重,不仅尖头滑脑的人乘机混工分,就是一般社员也可能产生混工分的思想。实行定额记工,混工分的思想受到了限制,尖的钻不进,滑的溜不掉,老实人卡不到。从这个意义上说,定额记工确实限制了一些人少劳多得、投机取巧的个人主义思想。
有人还认为在定额记工条件下,社员在完成集体生产劳动的定额后,有剩余时间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会助长资本主义倾向。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正当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党的政策所允许的,怎么是资本主义倾向呢?
第四,有人担心实行定额记工会出现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定额记工是以定额管理为前提,定额的制定不但要定数量,定时间,而且还要定质量,在完成“三定”的基础上,还要检查验收,才能最后定工分。这就是说,定额记工本身就包含有对农活质量的要求。只要坚持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就能克服只图数量、忽视质量的倾向。实践证明,定额记工,不仅不会降低农活质量,而且会有利于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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