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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骐的政治“尾巴”该不该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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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02
第4版()
专栏:

杨家骐的政治“尾巴”该不该留?
编者按:我们共产党人是最讲究实事求是的。在落实政策中,该留“尾巴”,或不该留“尾巴”,唯一的根据就是事实。在杨家骐同志的假案上,最基本的事实,就是他平白无故地遭到迫害,而且对他使用了法西斯式的审查方法,使他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精神一度失常,出现异常言行。不看这个最基本的事实,这不但不是什么实事求是,而且正是林彪、“四人帮”流毒的反映。我们希望这些同志赶快从林彪、“四人帮”的精神枷锁下解放出来,真正站到党性和党的政策的立场上,实事求是,按党的政策办事。
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时,原成都供电公司副总工程师、共产党员杨家骐同志被扣上参加过“反共救国军”、“中统特务”等莫须有的罪名,遭受严重摧残。经过九年审查之后,证明实属假案,决定予以平反。但是,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杨所在单位一再抓住他被监禁审查期间,精神一度失常时出现的不正常言行,说他没有经受住考验,犯了政治性错误,坚持要在复查结论中给他留一条“尾巴”。
一九六九年,西北电业管理局派人到成都供电公司(现已改名为成都供电局)外调,口头谈到他们单位有人检举杨家骐解放前在西京电厂时参加过“反共救国军”、“防奸保密小组”和“中统特务组织”。这个局的军管会、革委会就轻率地作出决定,立即将杨当作中统特务立案进行监禁审查,并派人严加看守,残酷迫害。在这种情况下,杨精神极度紧张,不久就出现精神失常现象,发生过政治性的异常言行。一九七一年,成都供电局解除了对杨的监禁审查,但对他的特务案一直挂起来未作处理。杨在解除监禁后,精神失常现象逐渐消失。
现在,成都供电局党委虽然认为杨的问题是个假案,使他蒙受了不白之冤,应该予以平反,但又认为是“事出有因”,将他隔离审查是必要的。今年以来,他们以杨在监禁审查期间精神一度失常时出现的异常言行为理由,说他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和革命者,没有经受住审查考验,要求对杨进行党内组织处分,坚持要把原定的现行反革命材料装进档案,在结案中写上犯了政治性错误的复查结论。
四川省委组织部、成都市和省电力局的组织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审干复查的同志,曾分别把杨家骐的问题作为典型疑案多次进行讨论,都不同意成都供电局的处理意见。他们的理由是:
(一)为受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迫害的同志昭雪平反,应该坚持党的政策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绝不能借口这样那样
“理由”,继续对受害同志非难挑剔。
(二)由于错误立案这个前因,加上刑讯逼供,使杨家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造成精神一度失常,导致了以后出现的一系列不正常言行,把这些拿来定罪是不合情理的。
(三)落实党的政策,关键在领导。成都供电局的领导背着精神枷锁,私心杂念重重,怕人说他们“包庇现行反革命”,“落实政策过了头”,想给杨家骐留条“尾巴”。这恰好说明他们还没有从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中解放出来。
今年九月初,由于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干预,杨家骐才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
本报记者 李绍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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