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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同阿富汗签订条约发展军事“合作” 并规定要促进建立“亚洲安全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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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07
第5版()
专栏:

苏联同阿富汗签订条约发展军事“合作”
并规定要促进建立“亚洲安全体系”
新华社莫斯科十二月五日电 苏联同阿富汗今天在莫斯科签订的《友好、睦邻与合作条约》规定,双方将“继续发展军事方面的合作”和促进“建立有效的亚洲安全体系”。
这是最近一个月以来苏联同其它国家签订的第三个“条约”。
这个条约的第四条规定,“为了巩固缔约双方的防御能力,缔约双方将在他们所签订的有关协定基础上继续发展军事方面的合作”;第十条规定,“缔约双方将就涉及两国利益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相互进行协商”;第八条规定,“缔约双方将促进发展亚洲国家间合作,促进在他们之间建立和平、睦邻和互相信任的关系,以及促进在亚洲大陆所有国家共同努力基础上建立有效的亚洲安全体系。”
在这个为期二十年的条约上签字的是勃列日涅夫和阿富汗革命委员会主席兼总理塔拉基。
今天在苏方为塔拉基举行的宴会上勃列日涅夫致词时说:“这个条约是一个卓越的政治文件”。“苏联主张使国际缓和加深和扩大,使其扩大到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大陆——亚洲”。勃列日涅夫在重复其“裁军”滥调的同时,叫嚷“面对着帝国主义正在增长的军事威力,我们不走减弱自己防御的道路”。
塔拉基在致答词时说:“阿富汗民主共和国力图同邻国和本地区的国家具有睦邻、友好的关系”。
塔拉基于十二月四日抵达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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