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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打快牛”合理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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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08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鞭打快牛”合理吗?编辑部:
最近,记者在河南农村采访,听到一些先进社队反映当先进吃亏的问题。他们说,因为粮食产量高,工副业收入多,上边就给他们的粮食征购任务一再加码,上边搞工程、办工厂给他们加倍派款,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的政策总是落实不了,严重影响了这些社队的生产和社员收入。他们比喻是“鞭打快牛,牛心不快”。
安阳县水冶公社和曲沟公社讲了一些“鞭打快牛”的事,听了实在令人吃惊。这两个公社的粮食平均亩产都上了千斤,工副业年产值都在一千万元以上。曲沟公社从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六年五年平均每年粮食总产为二千四百六十八万斤,比一九七一年增长百分之四十。五年平均每年征购粮食二百八十一万斤,比一九七一年增长百分之六十八。五年平均每年社员口粮为三百九十二斤,比一九七一年增长百分之十四。到一九七七年底,全公社实有储备粮一百六十八万斤,平均每人仅有三十八斤。以一九七五年为例,看粮食征购任务是怎样一再加码的?这一年这个公社粮食总产为二千六百九十三万斤,夏季一次交售小麦二百八十万斤,超额一百一十万斤完成了全年征购任务。可是,上级又向他们增加二十万斤征购任务。到了秋季征购粮食时,又连加两次码,共征购四十六万二千斤,全年交售粮食总数达到三百四十六万二千斤。由于征购数字一加再加,这年虽然粮食总产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四,社员口粮却比上年减少三斤。水冶公社每人平均只有四分多耕地,原定征购任务为三十万斤,近四年来,平均每年交售粮食一百六十八万斤,一年要完成五年半的征购任务。几年来,水冶、曲沟两个公社由上级摊派出钱、出粮、出人给兄弟单位修建的水利工程负担,大大超过了本公社的农田基本建设开支。水冶公社从一九七二年到一九七八年上半年,在本公社范围内搞农田基本建设,共投工二百零一万个,花钱六十九万元。同一时期,由地区和县统一组织他们(自己不受益)给兄弟单位搞水利工程,共投工二百五十万个,花钱二百七十万元,吃粮四百二十五万九千斤,地区、县只补助款四万七千五百元,粮四十三万五千斤。安阳县建一座化肥厂,向全县二十二个公社摊派二百五十三万元。水冶公社拿五十七万元,曲沟公社拿三十万元,共八十七万元,占总派款数的百分之三十四。
“鞭打快牛”,牛心里是不高兴的,到头来快牛可能会变成慢牛。但也有人认为:“不打快牛,打慢牛,解决不了问题。”“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物出物,越多越好。”这些同志一看到先进社队粮多钱多,就一味要求先进社队发扬“风格”,征粮、派款一再加码。先进社队的干部和社员对这种做法很有意见。他们认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要添砖加瓦,一般社队搬一块,先进社队搬两块是可以的,硬要搬三、四块就违反了党的国家、集体、个人三兼顾政策。这样做,实质上是在支援社会主义建设的幌子下,搞削尖,拉平,究其根源是怕先进社队社员富了,认为“富则会变修”,这是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在作怪。粮多、钱多是人们的劳动所得;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也是调动社员社会主义积极性的好办法。那种谁多产谁多拿,谁钱多谁多拿,有多少拿多少,超出了合情合理的杠杠,老是使先进社队吃亏,就必然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
“鞭打快牛”的问题,应该引起一些领导干部的深思。在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新长征路上,将出现一批又一批先进社队。怎样促进他们先进更先进,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关键在于要认真按党的政策办事,保护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的积极性。
新华社记者 戴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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