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折实单位牌价已改按“八一”通粉计算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5-06
第4版()
专栏:人民园地

  折实单位牌价已改按“八一”通粉计算文光君:
你的问题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答复如下:折实储蓄单位牌价原按万寿山通粉为计算标准,现因该粉停止制售,改以北京通粉(八一粉)为计算标准,但两种面粉在价格上是有差别,为使旧存户不受损失起见,早经与北京市粮食公司及福兴面粉厂(制万寿山粉厂)负责人共同研究,得出结果,即万寿山通粉一市斤等于北京通粉一·○九五市斤。新“标准实物单位牌价”自四月二十七日起已经实行。未到期存户,仍按原有计算办法继续办理。惟牌价中所有以前万寿山通粉一律以北京通粉折合计算,即旧牌价单位内容包括北京通粉一·○九五市斤,玉米面一市斤,二厂红五福布一尺。这对于旧存户毫不吃亏。详情请参阅四月二十七日本报所载北京分行公告。
编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