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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的交通管理费收得过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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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12
第3版()
专栏:

拖拉机的交通管理费收得过多
编者按:一台拖拉机一年要交近千元的交通管理费,农民怎么用得起?
党中央转发的湘乡经验在全国贯彻几个月了,可是,有些部门还死抱住过去的某些“规定”不放,不认真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这种情况再不能存在下去了,有关部门应该对照湘乡经验认真检查一下,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废除加重农民负担的一切不合理规定。
四川省简阳县有大中小拖拉机一千八百台,一年付给交通部门的各种管理费用高达六十八万元。
交通部门规定,对大中小型拖拉机要收六种费用。
一是管理费,按经营额的百分之五收取。
二是养路费,每月每台手扶拖拉机收十九元二角,大中型拖拉机收八十元。
三是牌照费,每年每台手扶拖拉机五元,大中型拖拉机八至十元。
四是年审费,每年审查一次机器的技术状况,收手续费二元。
五是考试费,每台车五角。
六是执照费,每台车二角。
以上六项费用,除交通管理费按营业额收取,有多有少,不好计算,其余五项费用,每台拖拉机一年要交九百七十元,手扶拖拉机二百三十八元。农民对此很有意见,说这样重的负担,怎么实现农业机械化,又怎么做到增产增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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