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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加保障国际民航安全的“东京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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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14
第4版()
专栏:

中国参加保障国际民航安全的“东京公约”
新华社北京十二月十三日电 我国向国际民航组织最近交存了我国参加一九六三年在东京签订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其它某些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的加入书,该公约将于一九七九年二月十二日起对我生效。
“东京公约”的主要规定是:对在飞机上犯罪或犯有其它非法行为的罪犯或嫌疑犯以及劫机者,机长有权对他们采取看管措施并可将他们交送降落地缔约国处置;降落地缔约国有义务尽快地恢复机长对飞机的控制,把飞机及装载物归还物主。
我国政府历来反对和谴责以暴力劫持民航飞机、破坏民航设施、危害民航安全的个人恐怖行径。我国决定加入“东京公约”,表明我国政府对国际民航安全的重视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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