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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政策纪律和公安工作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 公安部通知各地开展爱民月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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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16
第3版()
专栏:

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政策纪律和公安工作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
公安部通知各地开展爱民月活动
新华社十二月十四日讯 公安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一九七九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爱民月活动。通过爱民月,在公安系统继续深入地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政策纪律教育和公安工作优良传统作风教育,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使公安队伍的思想作风来一个大的转变,以适应实现新时期总任务的需要。
通知中说,各地在开展爱民月活动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组织全体公安干警认真学习毛主席和华主席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有关论述,学习新宪法和中央有关文件,重温《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提高干警遵守法纪的自觉性,使全体干警懂得,只有严格地遵守和执行社会主义法制,才能更准确地打击敌人和保护人民,否则就不能达到这一目的。公安人员必须自觉地置于党与群众的监督之下,并十分重视和接受法律监督。要结合学习,联系实际,深揭狠批林彪、“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制造冤案、错案、假案,践踏人民民主权利的反革命罪行,恢复和发扬公安人员遵守法纪、讲究政策、爱护人民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二、抓住警民关系这个根本环节,发动干警认真进行法制、纪律检查。各基层单位,要以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向群众汇报工作等办法,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纪律检查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要登门道歉,赔偿损失,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极少数严重违法乱纪分子,一定要严明法纪,严肃处理。在检查的基础上,要建立与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
三、爱民月活动中,要提倡为群众多办好事的良好风气。办好事要紧密结合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和群众生活需要去进行。要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培养广大干警关心群众疾苦的无产阶级感情。
四、树立正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对于在实际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大公无私,埋头苦干,正确执行政策,严格遵守纪律,刻苦钻研业务,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有的可以记功,有的可以给物质奖励。
五、加强对爱民月活动的领导。领导干部要亲自抓,带头做,使爱民月活动搞得扎扎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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