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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要以林为纲,牧区要以牧为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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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22
第3版()
专栏:

林区要以林为纲,牧区要以牧为纲
新华社记者述评
林区要以林为纲,牧区要以牧为纲——中央领导同志近来强调的这一生产方针,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对发展林业和畜牧业,健全我国整个农业经济的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有着重大的意义。
过去,有些地方在贯彻毛主席就全国大的布局提出的“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时,没有区别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纲目主次,而是到处套用,搞瞎指挥,荒唐地提出林区和牧区也要实行“以粮为纲”。结果,林区毁林开荒、以粮挤林的现象不断发生;在牧区,有的地方削减了牧业投资,撤销了畜牧业领导机构和畜牧兽医、草原管理等事业单位。在“牧民不吃亏心粮”、“打农业翻身仗”等错误口号下,牧区被要求做到口粮、种子、饲料三自给,还向他们摊派了粮食征购任务。许多农场、厂矿、机关和部队等,也到牧区搞粮、油生产基地。相当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滥垦草原之风盛行,连一些草、水、林、机器配套的饲草基地草库伦也被垦掉种了粮食。
在林区和牧区搞“以粮为纲”的结果如何呢?
林区搞掉了大片大片“绿色的金子”,使木、竹生产下降,粮食生产却搞不上去。更严重的是,这样做给农业带来了影响深远的灾害。这是因为森林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保护环境,是发展农业的重要保障,森林遭到破坏后,它所具有的这些作用随之消失,引起水土流失加剧,旱、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陕西省镇巴县原来森林覆盖率在百分之六十以上,没有大的水、旱、雹等灾害,林茂粮丰。后来这个县片面强调抓粮食生产,以粮挤林,毁林开荒,加上砍伐过量,森林遭到严重破坏。结果,不仅木材和林业产品、副产品的产量大大下降,而且全县水、旱、雹灾增多,水土流失严重,有一年一场大雨就冲毁稻田三万多亩,连原有耕地也保不住了。严重毁林后,全县粮食总产量比过去减少一半多。
在牧区,不但没有搞到多少粮食,反而搞掉了大批牲畜和畜产品,摧残了畜牧业经济;更严重的是,毁草种粮制造了风沙、荒漠,使畜牧业和农业“两败俱伤”。我国的草原自然条件大都比较差,无霜期短,降雨量和地下水少,风大,薄表土下的沙子靠牧草的保护才不被风吹跑。滥垦草原,毁掉了草植被种粮,不但粮食不易成熟,而且引起沙化,大量破坏草原和农田。据统计,一般开一亩要沙化三亩。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解放以来先后四次开垦草原,造成沙化面积达一千八百万亩,占全盟总面积的百分之十三。风沙南侵,农业也受其害,这个盟每年耕地重种、毁种达百万亩之多。
林区和牧区的干部群众通过多年实践认识到,在林区和牧区违背了自然规律搞“以粮为纲”,是一种大蠢事。有关领导部门强调指出:必须严禁毁林开荒,已经毁林开荒的要由开荒单位限期停耕还林,必须严禁滥垦草原,还在滥垦的要立即退耕还牧。垦荒工作,一定要在不损害水土保持、森林、草原和水产资源的条件下进行。
人们的实践还证明:农、林、牧三者有因果依存关系。只有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把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放在适当的地位,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全面、迅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我们必须在全国实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要科学地搞好经济区划,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林区应当以林为纲,主要任务是发展林业生产,为国家提供木材和其他林业产品、副产品,有条件的可以实行林粮结合。牧区应当以牧为纲,主要任务是给国家提供牲畜和畜产品,围绕着畜牧业发展多种经营。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发展畜牧业往往比发展种植业费省效宏。不少国家畜牧业在整个农业中的比重已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们的食物构成中,肉、奶、蛋的比例在逐步提高,粮食的比例在逐步减少,因而发展畜牧业又是关系到改善人民食品构成的大事。有关领导部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明确划定林区、牧区的县、公社、大队,妥善安排粮食购销指标,促进林业和畜牧业的发展。
我国的林区和牧区有着巨大的经济潜力。我国在森林经营水平、森林资源的更新培育以及林副产品的利用等方面,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都有很大差距。畜牧业方面,我国的草原面积在世界上仅次于澳大利亚和苏联,与美国大致相等,但是,我国畜牧业总产值在农业中的比重却只有这些国家的四分之一,每人每年平均肉类占有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们只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重视发展林业和畜牧业,才能使整个农业经济的结构更加合理,使现代化大农业获得高速度的发展,保证新时期总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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