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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县委认真落实自留地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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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22
第3版()
专栏:

沧县县委认真落实自留地政策人民日报编辑部:
十一月三十日,《人民日报》刊登的读者来信、调查附记《“是县委大还是宪法大?”》和短评,对我们的批评是正确的。过去,由于受林彪、“四人帮”假左真右的修正主义路线的影响,我们曾片面地强调自留地集体代耕,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
十月份以来,学习华主席有关指示,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根据省、地委指示,经过深入实际调查访问,听取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落实自留地政策的认识更加明确。截至十一月二十七日的统计,全县五百七十个大队,已有四百九十九个大队经群众讨论,落实了自留地政策。大体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自留地已经和将要退还给社员自己耕种的有四百一十六个大队;二是社员愿意只要少量的菜地,其它由集体代耕的有四十八个大队;三是生产发展快,社员收入比较高,群众仍愿意集体代耕的有三十二个大队。有三个大队由生产队单划一片为社员自留地,种什么民主讨论,单种单收。还有的大队,根据社员自愿,允许户户有别,即在一个生产队中有社员自己种的,也有集体代耕的。这样做,受到了群众欢迎。许多贫下中农高兴地说:“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好作风又回来了。”
从总的情况来看,沧县落实自留地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进展还不平衡。这次党报的批评,对我们是很大的鞭策。我们一定要正视自己工作中的缺点,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勇于承担责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尽快落实自留地政策。
中共河北省沧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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