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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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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24
第1版()
专栏:

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要: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所提出的决策,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全会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一九七九、一九八○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
——全会认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错误结论。
——全会增选陈云同志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增选邓颖超、胡耀邦、王震同志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同志为首的由一百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认为这对于促进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着重指出:毛泽东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全会根据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一定要保障党员在党内对上级领导直至中央常委提出批评性意见的权利,一切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的做法应该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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