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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废”污染要采取措施认真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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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12-29
第3版()
专栏:

对“三废”污染要采取措施认真治理
我们前不久到安庆市采访,头一夜,就被一股股浓烈的臭鸡蛋味呛醒。第二天一看,城市上空笼罩着一层烟雾。一位同志告诉我们,这是新建的安庆石油化工总厂放出的废气。他还说,这个厂排放的污水,已经严重地污染了紧靠城区的一个湖,并领着我们到湖边转了一圈。
三年前的夏天,记者到这里采访,曾漫步湖滨。那时,绿柳婆娑,菱藕满湖。几里外,就能闻到沁人肺腑的阵阵清香。许多人携儿带女到湖边游玩,呼吸新鲜空气。这次来到湖边,情况完全变了,水发黑发臭,柳叶变黄,荷叶枯焦,菱角、芡实、蒿瓜等都已发莠、坏死。
我们访问了沿湖的社员和街道居民。湖滨大队的社员告诉我们,这湖盛产鱼虾和菱藕。湖水污染后,藕皮变厚,藕心发红,表面生满黑斑,吃起来有一股腥臭味。安庆市的老住户说,这湖原来产的鱼,腮红,鳞白,味鲜美。现在,腮发紫,鳞变成青黑色,吃起来有煤油味。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厂至今对于上述严重的污染情况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而只是消极地向蒙受损失的群众或单位赔款完事。安庆市人民对此十分不满。他们说,党中央、华主席对解决污染问题曾作过多次指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即工业三十条)中就明确指出:“新建和改建企业,要坚决执行主体工程和‘三废’治理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石油化工总厂对“三废”污染不治理、光赔款,是违反“工业三十条”规定的。他们指出,赔款并不能防止环境污染、保护资源,更不能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他们急切地希望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薛汉生 田学祥(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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