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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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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04
第2版()
专栏:

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本报评论员
在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进程中,资金来源同建设需要之间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从根本上说来,解决的办法无非两个:一个是发展生产,一个是厉行节约。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节约行政、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非生产性开支,就是积累资金的一项重要措施。
有些人把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这项工作看成是小事,认为抓这项工作是“抓小不抓大”,是“多此一举”,这显然是错误的。建国初期的一九五○年,国家财政收入只有六十五亿元。现在全国一年用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开支,相当一九五○年国家财政收入的两倍!可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绝对不是什么小事。
另一种说法是,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是国家财政困难、市场供应不足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是权宜之计。这种理解当然也是不对的。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约和积累资金,加快四个现代化的步伐,而且有利于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有利于提倡良好的社会风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于需要购买、应该购买的东西,要尽量给予保证,但对那些可买可不买和根本不应该买的东西,则要实行严格的控制。更不能不顾群众的需要,在市场抢购紧俏商品。现在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带头,发动群众,清仓挖潜,修旧利废,在节约社会集团购买力上做出了成绩,这是值得称赞的,应该长期坚持下去。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就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我国人民目前的生活水平还很低,这就要求一切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以便腾出较多的财力、物力用于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即使将来社会产品丰富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也仍然要勤俭节约。“民富公不奢”,我们就是要通过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来提倡这样的社会风气。
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这些年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一些人的头脑里淡薄了;铺张浪费、贪图享受,摆阔气、讲排场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相当严重。例如,有些单位违犯财经纪律,大搞楼堂馆所;有的违反财务制度,弄虚作假,大量购置高级消费品;有的地方和单位挪用公款请客送礼成风,一人被请,陪客几桌,群众称之为“罗汉请观音”。这些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破坏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的行为,在一些地区引起群众的愤慨。有些单位请客成风,工人群众说:“我们大干累得流汗,他们大吃吃得流汗。”象这样的领导,怎么能指望他们搞好生产,怎么能不予以党纪国法的制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干这些不得人心的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说什么勤俭节约是“小手小脚,小里小气”,他们要搞一点“社会主义气派”。什么“社会主义气派”?说穿了,就是毫无顾忌地挥霍人民的血汗!这同我们党的传统和作风毫无共同之处,是十足的社会主义“败家子”习气。我们绝对不能听任那些“败家子”去挥霍劳动人民用血汗创造的社会财富。只有坚决打掉这种“败家子”习气,我们的建设事业才能兴旺发达起来。
做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一定要加强专业管理,加强各方面的协作。各级计划、财政、银行、商业、物资等有关部门都要在党委领导下,严格制度,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工作。既要不断地改进管理制度和简化手续,又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办法:凡是社会集团购买商品违反管理制度和规定的,财政、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银行有权拒绝付款、转账,商业部门有权拒绝出售,财政部门有权没收乱购的商品。各单位都要向职工群众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发动群众参加管理;领导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地把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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