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7阅读
  • 0回复

改革城市蔬菜供应体制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04
第2版()
专栏:来信

改革城市蔬菜供应体制的几点建议编辑同志:
蔬菜易于腐烂变质,集中保管和运输都比较困难。同时,由于某些人责任心不强,加上经营管理上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每年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有没有比较好的办法,把蔬菜的产、供、销三个环节加以改善呢?我认为办法是有的,那就是要考虑把现行的蔬菜供应体制加以彻底的改革。具体建议如下:
一、大力发展蔬菜生产,这是保证供应的根本环节。必须贯彻按等论价,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菜农生产的积极性。蔬菜生产多了,供应市场就好办了。
要鼓励社员充分利用自留地、庭院、房前、屋后的闲地种菜种豆,社员除自己吃用以外,剩余的部分允许拿到市场出售,其结果是既增加了群众的收入,又减轻了国家对蔬菜供应的负担。
二、由国家包下来供应城市蔬菜的办法,改为由人民公社集体经营和社员个体经营供应的办法。实行产、供、销一条龙。公社生产的蔬菜,不要经过中间环节,而由社、队直接运到市场出售。产销之间有统一的领导和计划安排,经营好的要有物质奖励,经营不好的要受批评,甚至法律制裁。这样做可以更好地保证市场供应。
三、建立蔬菜销售市场。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指定地点建立蔬菜销售市场,公社集体生产的蔬菜和社员自己生产的蔬菜都可拿到市场出售。国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品种和质量,订出一个幅度比较灵活的价格,按质论价成交。当然还要建立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四、外国的好经验可以借鉴。据我个人看到的听到的,南斯拉夫蔬菜供应情况是好的。南斯拉夫没有采取由国营企业保证市场供应的办法,而主要靠农工联合企业和个体农民生产的菜拿到市场出售。从现象上看,这是分散的销售,实际上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正常交易活动。据了解,农工联合企业和个体农民的销售价格并不能为所欲为,他们的出售价格也不比国营企业的贵。当然,有时也会出现投机倒把活动,但只要加以管理,问题可以得到解决的。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商务处
任小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