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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人还手——关于百家争鸣的一点感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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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10
第3版()
专栏:文艺随笔

要让人还手
——关于百家争鸣的一点感想
周先慎
最近看京剧《打焦赞》,突然产生一种奇思异想,跟学术研究中的百家争鸣联系了起来。
那位身经百战的赳赳武夫焦赞,是瞧不起佘太君的烧火丫头杨排风的。然而经过武场比棍,焦赞却成了手下败将,不得不低首认输,满面羞惭地跪在那个小姑娘面前叫了两声“亲娘”。这个喜剧情节的主要意思,是通过映衬的手法,表现那只凌空雏凤的英武。但是焦赞的态度却也叫人喜欢。试想,要是焦赞利用权势,武场上只许自己威风凛凛的进攻,不许排风还手,他不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宣布自己是个胜利的英雄吗?
这种设想未免离奇而又荒唐可笑。然而,这种不讲道理、不合逻辑的怪现象,在林彪、“四人帮”一伙横行时期却是屡见不鲜。
林彪、“四人帮”一伙实行文化专制主义,横暴恣肆,蛮不讲理,以文坛霸主自居。他们破坏党的百家争鸣方针,手段各式各样,其中之一就是不许还手。
他们随心所欲地否定一部作品,蛮横无理地“批判”一种观点,而绝不允许别人争辩。谁要据理反驳,那就是大逆不道,一连串帽子就会扣将下来。轻则说你态度不好,重则诬你“反扑”,“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等等。桑伟川不同意丁学雷对《上海的早晨》的诬蔑,写文章驳斥。结果,“四人帮”及其党羽兴师动众,大布围剿阵,围攻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来。他们依势压人,不许桑伟川说话。桑伟川不服,一再声明要再写文章反驳,但是,哪里容他分说!《文汇报》的一篇编者按,丁学雷的一篇文章,就把桑伟川打成了敌我矛盾,直至动用专政工具,用手铐把他的双手铐住,送进了监牢。桑伟川纵有天大本事,也无法再还手了!
“四人帮”还有一招,就是先置你于不能还手的地位,然后随心所欲地对你加以攻击。
且摘一段文章做个例子:
“美化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把爱情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其理论基础是人性论。有人曾经直言不讳地宣称:爱情‘首先是和个人的生活个人的幸福密切有关的事情。’‘本来是基于性的差别和吸引而发生的情感。’那么阶级和阶级斗争呢?社会的和历史发展的内容呢?都被一笔勾销了。”
这段话出自石一歌的大作《〈红楼梦〉不是爱情小说》。文中的两句引语摘自何其芳同志的《论〈红楼梦〉》。但是,就在同一篇文章中却还有大量为石一歌不愿意也不敢摘引的一些话。石一歌后面的那个反问,何其芳同志的文章本来是回答了的。尽管可能回答得不完全,甚至还有缺点,但是回答了却是事实。石一歌却摘取何其芳同志的片言只语加以“批判”。他们所以敢如此明目张胆地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就是利用了何其芳同志不能还手的处境。因为反正你开口不得,就可以由我信口胡说。这本来不是百家争鸣,用“四人帮”御用文人的话来说,这叫做对“修正主义红学派”的批判。然而这种批判真是冤枉得很。何其芳同志负屈含冤,直到逝世,都没有可能进行反驳。
有句老话叫“不平则鸣”,说的不过是发发牢骚。学术研究中,有了体会,得了成果,写成文章,这就是鸣。意见不同,引起辩论,便是争鸣。不同的意见展开讨论,有利于活跃思想,有利于把学术上的是非搞清楚,有利于真理的发展,这本来是十分正常的现象。毛主席提倡百家争鸣,因为它符合客观规律,有利于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武场上交手,是为了分胜败,见高低;学坛上争鸣,是为了明是非,求真理。有一句成语单道人们打嘴仗,叫做“唇枪舌剑”。这说明文武虽是异道,二者之间确有相通之处。
不许还手,武场上就不能分胜败;没有反批评,学坛上便无法辨是非。今天,“四害”虽除,帮风尚存。为了扫荡蛮不讲理的“学阀”作风,很好地开展百家争鸣,以促进无产阶级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就很有必要提倡和鼓励学术讨论中的反批评。
我们每个人,起码应该有焦赞那样的风格和气度:让人还手。这,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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