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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方法做好蔬菜供应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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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17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用经济方法做好蔬菜供应工作
编者按:我们在去年九月十六日、十月八日刊登了两封有关北京市蔬菜问题的读者来信。接着收到由中宣部转来的署名“菜蔬公司职工向民、吴伟、蔡茂、为农”的来信。我们将来信分别送有关单位核实情况,征求意见。这些单位的同志从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分别发表了一些改进意见。
城市蔬菜供应工作中的类似问题,在各地相当普遍存在。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千百万城市居民的生活,也关系到千百万郊区农民的生产、生活。
现在,我们将这些意见一并发表,供从事这项工作和关心蔬菜供应问题的同志们研究探讨。
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这是经济战线的同志共同面临的课题。我们希望大家通过对蔬菜供应工作这只“麻雀”的解剖,对解决这个问题、研究这个课题,提供有益的意见。
四同志给中宣部的信
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民日报》去年十月八日刊登北京丰台区黄土岗公社樊家村大队社员樊红、向农的来信说:“近年来北京市蔬菜收购价格越压越低”,菜农是“增产不增收,甚至增产反而减收”。这和我们了解的数字有出入,不符合事实。来信还说:“菜站会赚钱,两头都盘算,市民吃菜金子换,我们增产是白流汗!”这不仅不符合事实,而且是否有意挑拨商业与农业、商业与市民的关系?
《人民日报》是党报,刊登来信应该实事求是。如果《人民日报》认为刊登那封来信没有必要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那么找商业部门核实一下数字是否有出入,也是报社应做的工作。
来信还说,上述两个问题,北京市的商业部门最有发言权,也应该作出答复。现在我们答复了,《人民日报》是否会实现自己的诺言,把它公开发表,让读者评议?我们拭目以待!
北京市菜蔬公司职工
向民 吴伟
蔡茂 为农
蔬菜收购价基本稳定
——答樊红、向农同志来信
近年来北京市蔬菜收购价是不是越压越低?
一九七二年至一九七八年八月,北京近郊菜区各种菜的混合平均收购价基本稳定,略有提高。来信说北京近年来“蔬菜收购价越压越低”是没有根据的。
单一品种的收购价,每年都根据产销情况,在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如果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自觉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和影响产销,岂不成了一句空话?如果只说降低的品种,不说提高的品种,也是片面的。
有没有压级压价?目前作价一般都由国营商业部门的作价员和社队的推销员共同协商,以作价员为主,互相监督。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协商不下来的,还可以到市菜蔬公司、甚至市物价主管部门解决。单方面压级压价是行不通的。但由于蔬菜品种、规格、质量很复杂,又是凭肉眼鉴定,抽查比重,加上受验级技术所限,价格有时偏高偏低很难避免。这是农商应该共同研究解决的。
是不是增产
不增收,甚至增
产减收?
北京近郊菜区去年一至八月,蔬菜总产量比前年增加百分之三点一,收购价比前年提高百分之三,菜农收入比前年增加百分之六。但具体到每个公社、大队收入不同。在近郊三十四个种菜公社中,二十六个增产增收,三个减产增收,五个减产减收,其中就包括黄土岗公社。
樊家村大队去年一至八月上市新菜一千九百五十一万斤,比前年减少三十一万斤,平均每斤菜收购价五分七厘七,比前年五分七厘二略高些。卖菜收入比前年少七千元,是一个减产减收,而不是增产减收的队。
为什么会减产减收呢?我们认为,如果他们认真总结一下这几年的经验,是会搞清楚的。就我们了解,该队几年来有些蔬菜的产量是下降的,对国家下达的计划完成得不好。如去年春播元白菜就大幅度超计划种植;而大茭、西红柿、芸架豆都没完成计划。同时,有些品种又没有及时采摘上市。如黄瓜、架豆等养得过老。这样价格自然上不去。
是不是“菜
站会赚钱,两头
都盘算?”
北京市菜蔬公司成立以来,除一九七二年略有盈余外,二十多年都是赔钱的,而且有越赔越多的趋势。一九七八年就赔了五百七十八万五千元。
因为蔬菜生产受自然影响很大,又是市民每天必需的副食品,国家在价格政策上是采取保“两头”的做法,即一头要保菜农增产增收,一头要保市民不过多增加支出。这就要求商业部门不能随意降低收购价和提高零售价。收购价,前面已经说了。零售价是基本稳定有点升降的。为什么呢?一是品种构成不同。吃黄瓜、架豆等高价菜多,吃小白菜、小油菜等价低菜少。二是产销是否适应。比方说菜过多时,卖不了就要降价处理。哪一年处理菜多了,平均价就低点,反之就高点。三是价格水平的掌握。比如去年七八月就曾一度出现零售价掌握偏高,个别菜店没有坚持加工分等论价,群众有意见。发现后已经纠正。
现在再来说经营菜为什么要赔钱,就比较清楚了。因为要保“两头”,有的品种收购价提高了,为了不过多增加消费者支出,还实行进销倒挂。这样,从收购价到零售价之间的差价,弥补不了经营管理费用和向国家应纳的税金,就出现了赔钱。而来信竟说是“菜站会赚钱,两头都盘算,市民吃菜金子换,我们增产是白流汗”,并登在《人民日报》上,那在人民群众中会产生什么影响?用意何在?
最后再谈点农用物资供应问题,近几年来,本市生产的化肥、农药、薄膜等是多次降价的。如农用薄膜由每吨五千六百五十六元降到三千八百元,商业部门每吨进销倒挂九十元,去年估计要赔三十万元。从外地调进的竹竿、蒲苫等,虽然产地价格上涨,质量次,但本市供应价一直未动。前年仅竹竿一项,商业部门就亏损八十多万元。
以上就是我们的答复,请迅速与读者见面。北京市菜蔬公司职工
向民 吴伟
蔡茂 为农
按经济规律搞好蔬菜的产供销
蔬菜价格
北京市定菜价是由计划部门下达平均收购价和零售价的总水平;二商局和菜蔬公司在掌握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制定收购和零售的幅度价,执行中按质评价。我认为这种做法从根本上就存在问题。价值决定价格。价格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如果制定价格不是根据生产的发展、社会必要劳动、成本多少、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是束缚在一个总水平下,那怎么能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产销呢?
拿我们公社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以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二年相比,蔬菜生产的变化是这样的:
一、商品菜耕地、总产、单产都增加。商品菜耕地增到两万六千四百亩,扩大百分之二十一多。商品菜总产增到两亿二千八百万斤,增百分之二十五多。
二、成本高的细菜面积和产量也显著增加。需要搭架的黄瓜、西红柿、豇豆、架豆等品种,由四千七百多
亩增到六千三百多亩。产量由一千四百多万斤增到一千七百多万斤。冬季生产面积增两倍多,产量增三倍。
三、由于细菜面积增加,蔬菜成本提高。一九七
七年与一九七二年相比,仅塑料薄膜、竹竿等就多开支四十一万多元。农药开支增加了一倍半。再加其他费用,蔬菜总开支增加了一百二十八万元。全年平均
每亩蔬菜耕地的成本(不算人工)由一百零九元增到一百三十八元。平均每斤商品菜成本由一分二厘九增到一分六厘,增百分之二十四。
四、上述情况表明:几年来我公社的蔬菜生产是向前发展的,生产结构和成本发生了明显变化。可是,蔬菜的价格并没有相应变化。实际上市菜的平均价反而由每斤三分九厘五降到三分六厘六。平均每亩菜耕地的收入由三百三十三元降为三百一十六元。这样,一九七七年比一九七二年,蔬菜总收入虽然增加了,但和开支相抵后,还亏十四万元。一九七七年比一九七二年菜地扩大了四千七百亩,全年投工增加了十二万多个,等于每工倒赔一元一角六分。难道菜农自己不能说是白流汗吗?!我们公社的状况,在菜区社队不是个别的。
有没有压级压价?在这个问题上农商矛盾比较多。去年八月更突出。我们公社去年八月上市十二种主要蔬菜的平均收购价,有十种低于前年同期。造成这个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规定幅度价的高低距离过大,实际上压低收购价,抬高零售价。例如去年八月的架豆,本来按平均牌价是比前年提高了百分之五点八。但是高低价的幅度拉大了。前年八月最低价是七分,去年是五分五;前年最高价是一角二分,去年是一角四分。上市评价中,前年以七分为最低价,去年就要以五分五为最低价,自然就把收购价压下来了。我们全公社前年八月份上市二十八万多斤架豆,平均价是九分六厘七。去年八月份上市四十九万多斤架豆,平均价是八分五。生产队上市菜卖不到最高价,而有些零售价却按最高价再加成。这就出现了农民卖一斤架豆八九分钱,而市民买一斤架豆要一角七八分钱的现象。
蔬菜计划指导和产供销体制
北京市现行的蔬菜生产计划是每年由市农业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和计划委员会本着以销定产、产稍大于销的原则制定的。计划的内容很细,包括菜耕地、复种、茬口、品种以及分月上市量。全市的总计划是根据全市的平均生产水平和平均销售情况计算的,然后按产区、公社、大队、生产队层层下达。可是,蔬菜供应并不是全市统一调拨,而是按行政区划销区,由各销区再分别与大队或生产队产销挂钩,对按生产计划种植的蔬菜统购包销。这套办法有不少毛病。例如我们公社有十二个大队和一个直属农场,共九十七个生产队,分别与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丰台等六个销区挂钩。我们向各大队分配生产计划,考虑全公社的生产布局和各大队的土地条件、生产特点,要因地制宜,有利生产发展。对计划作物品种决不能硬性平均分配。但是各个销区都想做到品种多样、均衡上市,而公社很难全面照顾。这就存在着公社的全面均衡和各销区的局部均衡之间的矛盾。再加上计划本身就存在许多不够科学的地方;蔬菜生产还有茬口复杂、季节性强、受自然影响的特点,致使供销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计划卡得过细过死,在自然情况和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农商双方都无权灵活修改计划,因此供销脱节、积压浪费、忽多忽少的现象有日趋严重之势。
在流通环节上,现在是各销区菜站负责批发,各副食商店负责零售。生产队收获蔬菜以后,由自己负责运输。先运到挂钩菜站检斤,由农业推销员和商业作价员共同评价,然后菜站按实际收购价加百分之十,批发给各商店。生产队再把菜运到各商店,商店又按批发价加百分之十五到三十,零售给市民。这样,生产队采摘的鲜菜至少要经两道手才能卖给消费者。这不仅降低了菜的质量,也延长了流通时间,大大加重了完成使用价值的劳动消耗。另外,农商评价以及批零之间的价格矛盾也一直是农商都感头疼的老问题。
菜蔬公司赔钱越来越多,这的确是事实。这除了管理方面的缺点外,与计划管理和产供销体制也有关。
商业虽然赔钱不少,但在上述流通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合理的费用是转嫁给农业的。如运输费用。现在每运一万斤菜,农业要赔运费二十多元。一九七七年全公社运菜一亿八千多万斤,就赔运费三十多万元。装菜菜筐损失浪费严重,也加大了农业开支。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在蔬菜的价格政策、计划管理、产供销体制、生产交换环节等各个方面,都不是用经济的方法管理经济,而是以行政的条条框框办事,造成人为的经济分割,产供销脱节,商品流向混乱。蔬菜社队感到生产管理不能自主;广大菜农感到增产不增收;国家商业费用增加,亏损严重;广大消费者意见纷纷。三不满意。
建议在报纸上开展如何按客观经济规律搞好蔬菜产供销的讨论。我提两点意见。
一、建立强有力的、统一指挥蔬菜产供销的领导机构,如蔬菜局,负责计划、价格和经营管理、科技方面的工作。市菜蔬公司和各区菜站应组成一个整体企业,负责大宗菜(如大白菜)和外省市的相互调剂。
二、吸取国外经验,由各蔬菜公社直接经营零售。按照各公社的地理位置和生产特点,合理布局供应网点。国家向公社下达销售计划,规定统一的最高零售价。公社按基本核算单位管理各菜店,一般品种自行调剂。普遍采用合同制,加强经济核算。
北京黄土岗公社 孙毓楼
北京蔬菜上市量为什么忽多忽少
近年来,首都蔬菜供应最突出的问题是上市忽多忽少。多的时候吃不了,市场积压,甚至烂掉;少的时候不够吃,以至脱销。四、八、九月,按照蔬菜的生长规律是淡季,市蔬菜主管部门为了保证这几个月供应好,规定了不管什么时候上市,只要能完成全月计划就奖励。特别是四月,本来根茬菠菜较多,市民欢迎,可是农村不爱种。市蔬菜主管部门就提出可以用埋头菠菜补。而埋头菠菜成熟较晚,一般到四月下旬上市。在安排埋头菠菜种植上,没有根据市场需要,安排过多,全市种植八千亩。结果,历年四月上市量总是前少后多,月底积压。例如我区去年四月上中旬上市八百五十三万斤,占全月的百分之四十六,下旬一千零三万斤,占全月的百分之五十四点七,最末五天,上市六百七十一万斤,占全月的百分之三十六点一五。可见,上中旬依然是淡季。农业为了完成全月计划,最末五天突击上市,给市场造成很大压力。上市量过分集中,销售不了。据不完全统计,仅我区菜站去年四月就返销给农业当饲料八十二万斤。零售商店的损耗还要大,造成大量亏损。这种情况已经存在多年,为什么没引起蔬菜主管部门重视呢?
又如去年九月二十六日以前,由于夏季雨多,蔬菜生长受了影响。按照正常需要,我区每天应该上市六十万斤,实际连续半个多月上市量平均每日只二十九万斤,有时一天只有十六万斤,市场供应一度紧张。市蔬菜主管部门为了解决国庆期间缺菜问题,动员生产队提前砍贩白菜。考虑到农业可能受一些损失,决定从九月二十七日至十月五日,每上市一亩贩白菜、萝卜,给补贴六十元。经农商商定,这期间全市每天保证上市五百万斤,这是全市日销菜的饱和量,但不能超过这个数字。实际上市量远远超过了计划,造成严重积压,商店卖不了,只好处理甩卖。结果有的烂掉,仅小白菜、贩白菜就损失六十万斤。既给国家造成巨大浪费,又影响了市容卫生。由于蔬菜主管部门对于市场情况心里没底,只是片面地认为十月五日以后还可能出现菜少的局面,因此从外省市调了一亿多斤土豆。实际上,十月五日以后,郊区上市的菜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本来就积压,这时候外地土豆又集中到京,菜多得销不了,只好把土豆按八五扣推销。截止到十月二十二日,我区推销土豆五百万斤,每斤削价一分八厘,共损失九万元。我们认为,前期蔬菜少是自然条件造成的,后期多主要是人为的。
又如一九七七年冬季大白菜本来很多,领导决定运给兄弟省市一部分。后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担心后期不够吃,停止了外运。接着,又从上海、河南、河北等地调来大量白菜,给我区外地菜八百万斤。去年一二月份还不让敞开供应。到了后期,尽管我们尽最大努力加强保管,由于天气转暖,市民吃不了,损耗率加大,给国家造成严重亏损。
提到这个问题,主管部门总是强调客观因素多。这样,必要的政策性亏损就掩盖了人为的非政策性亏损。这是我们广大商业职工关心的问题,是关系到搞好首都蔬菜供应的重要问题。虽多次反映,一直没有解决。我们不禁要问:根源究竟在哪里?
北京市宣武区菜站职工
于崇孝 梁福金 崔锡章
“基本稳定”和“压价”“赔钱”
看了菜蔬公司四同志的信,可以看出他们大为不满的情绪。不满不要紧,可以慢慢谈,总会谈出个合理的经营管理办法来,把社会主义商业搞得更好,把农商关系搞得更好。
“基本稳定,略有
提高”和“压级压价”
首先要问几年来北京市蔬菜混合平均收购价“基本稳定,略有提高”是怎么来的?我们认为这是靠加大农业开支换来的,到头来还是靠农民的汗水换来的,而决不是蔬菜公司的同志恩赐的。拿我们大队来说,一九七二年冬季塑料覆盖面积仅四十八亩,产量二十九万斤;至一九七七年,面积扩大到五百亩,产量增加到一百七十九万多斤。冬季上市的鲜菜要比夏季上市的鲜菜贵得多。几年来,冬季细菜在全年供应蔬菜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全年混合平均收购价应该提高。现在继续保持收购价“基本稳定,略有提高”,不正好说明压了农民这一头吗?
答复中说到“自觉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和影响产销”,是不是指这种做法:菜农想方设法使蔬菜提前上市,收购价就降得越早越快?如风障小白菜,社员们为了提前上市,早晚来回拉着草帘,十天半月不停。白菜虽然提前上了市,但不多卖钱。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牌价一角三分,到九日下降至一角二分,保持到十三日。而去年四月四日一出牌价就是一角二分,到八日就下降到九分。同是四月十日的小白菜,价格每斤相差三分。如果这样利用价值规律来“调节”,农民恐怕越“调节”越不愿意努力使蔬菜提早上市了。
赔钱和保“两头”
我们不明白“答复”中列举历年亏损数字到底说明什么问题?是说明赔钱越多,给农民的钱越多吗?是说明没多卖市民钱吗?还是觉得赔钱越多越有理,越光荣呢?
菜蔬公司年年赔钱,甚至还有越赔越多的趋势。这样发展下去,要赔到哪年哪月为止呢?国家可能允许赔钱,但决不会对赔钱越多越赞赏吧!
复信说保“两头”,这是指老天爷下了雹子砸了菜,或是天旱蔬菜减了产,商业部门给菜农补贴了钱,保了菜农的收入吗?这是很稀有的事。至于保市民一头,复信说:“不能随意提高零售价”,就不完全符合事实了。赵健、柳文两同志的来信已经作了很好的说明。菜站管理不善,烂掉的菜不算少,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仅用批发到菜站的菜重量,除以售出去的钱,这样得出的零售价不能如实反映出售给市民的零售价。
到底是什么原因赔钱,商业部门最清楚。就我们了解:每年从外地调来的菜损失不小。如去年的土豆,不按客观实际需要盲目调进,积压腐烂严重,赔钱不少。如果你们和集体所有制一样,盈亏自负,赔钱或许会少些。我们建议商业部门应当很好地研究一下,如何用经济手段来管理经济。
其它不实之处
我大队去年一月至八月蔬菜上市不是减少是增加的。有数可考。
去年春播元白菜所以超面积,是因为春季低温,根茬菜冻死一半。计划种土豆,因籽种不足改种成元白菜。此事与菜站领导、驻队员商量过。谈不上不按计划种植。
还有对竹竿的看法。
竹竿是生产瓜果豆类蔬菜不可缺少的,仅去年我大队用于买竹竿的钱就达六万多元。但买进的竹竿大部分不是按质论价的。张路口生产队购进两千捆竹竿,一律按一级价每捆四元,共花了八千元,实际够一级的仅占百分之三十四强。商业部门应退给张路口生产队现金三千三百八十元,折一级竹竿八百四十五捆,但只补给了四百三十九捆。还有七八个生产队,都付了高价,拿的低质量竹竿,至今商业部门还没有解决。答复中说前年仅竹竿一项就亏损八十多万元。我们不明白亏损到底该由谁负责?
北京黄土岗公社樊家村大队 樊红 向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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