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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炭工业局与三个主要煤矿协同作战 签订生产合同 确保计划完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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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18
第2版()
专栏:

福建省煤炭工业局与三个主要煤矿协同作战
签订生产合同 确保计划完成
据新华社福州一月十七日电 前不久,福建省煤炭工业局分别与龙岩矿务局、邵武煤矿、漳平煤矿等三个主要局、矿签订了一九七九年的生产合同,以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在签订的合同中,煤炭工业局为甲方,矿务局、矿为乙方。甲方对乙方实行“五定”:定当年产量、进尺,定人员,定主要器材消耗定额和供应来源,定流动资金,定原煤外运方式和运输计划。乙方对甲方实行“八保”,即保证完成核定的八项经济技术指标。甲方要按定员给乙方配足职工人数,并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地解决电力、运输、器材、流动资金等;乙方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合同规定的指标。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可以照财政部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相当于年工资总额百分之五的资金作为企业基金。在甲方提供了必要条件后,乙方没有完成规定指标,就要酌情减发工资。反之,如果甲方因工作失职,致使乙方生产任务完不成,甲方的有关领导也要减发工资。
去年十二月八日举行了合同签字仪式,省煤炭工业局长等代表甲方,矿务局长和矿长等代表乙方在合同上签了字,双方表示一定要认真执行合同,为加快福建省煤炭工业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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