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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地区公安局落实四类分子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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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19
第1版()
专栏:

新乡地区公安局落实四类分子政策
在原阳县师寨公社纠正错管的有二百九十多人,摘掉帽子的有二十五人,对没有摘帽的四类分子加强了改造措施
本报讯 河南省新乡地区公安局认真落实党对四类分子的政策,加强了对四类分子的改造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受到了群众的拥护。
新乡地区公安局在人口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原阳县师寨公社,对四类分子进行了一次清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了党的政策。师寨公社有三十二个大队,六千七百六十一户,三万五千九百六十人。解放后历经七次划定成份,结果是戴四类分子帽子的越来越多,专政的对象越来越乱。鉴于这种情况,新乡地区公安局组织了由地、县、公社的十三名同志组成的工作组,在县委和公社党委的领导下,依靠广大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宣传和落实党的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纠正错管的二百九十多人,占原管数的百分之四十四点七;通过群众评审,摘掉帽子的二十五人;对其他没有摘掉帽子的四类分子,采取了加强改造的措施。
师寨公社错管的二百九十多人中,有地、富分子死后由其子弟继承帽子的四十三人;有因地、富分子年老体弱,由其子弟顶替参加义务工和会议,久而久之,也被当作地、富分子的十人;有土改后地、富家庭分居立户,户户也必有分子,把土改时未定为分子的家庭成员,按地、富分子对待的十五人;有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按四类分子管起来的九人;有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群众组织乱管乱戴,将一些地、富子弟和有这样那样缺点错误的人按四类分子管制的一百一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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