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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亏”转嫁给农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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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0
第2版()
专栏:

不能把“亏”转嫁给农民编辑同志:
我们在寿阳县听到社员反映,有的食品收购单位有意压低菜羊收购价格。
去年十一月,平舒公社段王大队社员赶着三十一只羊,到十多里外的宗艾食品站交售。其中绵羊十二只,每只出肉在二十斤左右,共重二百斤,应售价一百二十元,可食品站只按一百二十五斤计算,售价八十一元八角八分,克扣了三十八元一角二分。另外的十九只山羊,有五只羊共重六十斤,应售价四十元,食品站只按四十七斤计算,售价二十九元二角三分,克扣了十元七角七分。剩余的十四只,每只出肉都在十五斤左右,食品站每只只按八斤计算,社员们再三要求食品站按实重计算,食品站答复是:不克扣你们,亏了哪里补?群众气愤地说:哪有这样的政策,羊是我们养的,我们不卖了!
扭亏增盈应靠加强经营管理来解决,不应把“亏”转嫁给农民,加重农民负担。
山西省晋中地区畜牧局
郭宝童 张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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