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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厂串通,坑农不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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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0
第2版()
专栏:

两厂串通,坑农不轻编辑同志: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认真落实湘乡经验,可是我们这里却厂与厂串通,合伙坑农。
山东省巨野县磷肥厂生产的磷肥,生产队买回后,经过多次使用都无效。俗话说“上当不过一遭”,农民再也不愿买这种肥料了。县磷肥厂眼看磷肥卖不出去,就和县氨水厂订了个“坑农”合同:买一斤氨水必须带一斤磷肥,否则不卖。农民为了及时施好底肥,使小麦多增产,只得硬着头皮多花一半的钱购买这搭配货。资金不够,有的大队就卖骡子,有的队卖黄牛,社员卖鸡蛋、卖梁椽。费了很大劲把钱凑够了,拿到手的只是一张发货票。因为没有效力的磷肥,谁还愿意花路费去拉呢?仅下官屯四万人口的小公社就多花了四万九千多元冤枉钱。公社党委书记多次向县委有关部门提意见也没用。干部和贫下中农气愤地说:这比放高利贷还厉害,高利贷还能见着点钱和物。现在,花那么多钱,就看到一张发货票。
巨野县下官屯公社一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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