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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为什么上不去?——谈文艺民主与电影艺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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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9-01-21
第3版()
专栏:

电影为什么上不去?
——谈文艺民主与电影艺术
彭宁 何孔周
编者按:粉碎“四人帮”以来,文艺战线打破了万马齐喑的局面,诗歌、话剧、短篇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电影作为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一种艺术形式,人民群众要求有更多更好的具有教育作用和美感享受的艺术形象出现在银幕上,要求我们的社会主义银幕绚丽多彩。两年多来,广大电影工作者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人民群众对目前电影创作的状况和影片的贫乏还是很不满意的,电影工作者也都很着急。广大群众和电影工作者都在思考:电影为什么上不去?发展社会主义电影事业的障碍何在?怎样才能使电影事业适应新的历史任务,为实现我国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彭宁、何孔周两同志的文章,对电影艺术中如何贯彻艺术民主、按电影艺术规律办事和改革电影体制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我们欢迎从事文艺工作、电影工作的同志和广大观众都来参加讨论,总结三十年来我国电影事业的经验和教训,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电影艺术和文艺事业有一个大发展,使文艺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斗争中更好地发挥战斗作用。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文艺创作上,诗歌打了先锋;短篇小说、话剧、报告文学走在了前面;但电影却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大家都在关注电影,大家都在促电影。特别是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闭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今天,如何把我们的电影事业尽快搞上去,更好地为新时期的总任务服务,促进四个现代化早日实现,更成为大家密切关注的问题了。我们作为年轻的电影工作者,愿意就这个问题谈一些看法,和大家共同探讨。
发扬艺术民主,排除“左”的干扰
要使电影赶快上去,首先要发扬文艺民主,认真贯彻“放”的方针。放,就是实行民主,就是给人民思考问题的权利、说话的权利、在艺术上进行自由探索的权利。而林彪、“四人帮”搞的“收”,就是不允许人民有思考问题的权利、有说话的权利、有在艺术上进行自由探索的权利,就是在文化领域里搞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
打倒“四人帮”已经两年多了,“放”和“收”的问题是否解决了呢?我们认为,解决得不够好。这首先是,林彪、“四人帮”搞的文化专制主义的流毒和影响还远没有肃清;其次是,现在还有不少同志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不敢大胆地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另外,还没有来得及正确总结建国二十多年来,在文化艺术领域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一系列问题还没有得到澄清和清算。过去,我们不断地和右倾机会主义作斗争,但对来自“左”的干扰和危害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我们很少反对“左”的东西。有人长期窃取中央文革领导大权,与林彪、“四人帮”沆瀣一气,大搞思想独裁,大搞文化专制主义,设置文字狱,严重摧残和扼杀社会主义文艺,至今还没有彻底揭露和批判。
有人多年来就在电影战线方面大搞“收”的方针。当一九五八年电影艺术正在健康发展的时候,他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和上海电影制片厂看了些影片后,恶毒污蔑电影界是“毒草丛生,宣扬资产阶级思想”,污蔑电影创作人员是什么“头脑不知何处去,渣滓依旧笑东风”,一下就点了好多部电影的片名。当一九五九年周总理为建国十周年出现的一批优秀影片庆功时,他公然唱反调,说:“你们是拿些好影片装门面,实际上在这些影片后面,坏影片多得很。”并借口“反右倾”又枪毙了很多影片。一九六○年召开的第三次文代会充分肯定了文艺界(包括电影界)的成绩,他在一九六二年又大开杀戒,说:“六○年三次文代会后,文艺界出现了一种不好的、不健康的潮流,利用文艺方法反党”。这人在电影界大搞文字狱,大搞株连,动辄给人扣上重得压死人的帽子,动辄给一些影片扣上为这个翻案、为那个翻案的帽子。影片《红河激浪》的主人公小名叫小虎,他硬说高岗当年有个绰号叫老虎,这个主人公就是高岗,还说:“现在利用小说反党还在蔓延,《红河激浪》就是一例”。影片《革命家庭》中有一个地下党员姓刘,他又胡说这个人就是刘少奇。就在林彪、“四人帮”和此人大搞文化专制主义的淫威下,电影界敌我被颠倒,是非被混淆,弄得人人自危,思想混乱,蓬勃的艺术创作生机,被无情地扼杀和窒息了。
由于这种来自“左”的方面的干扰和破坏,至今没有彻底批判和清算,某些同志现在还身有余毒,心有余悸;甚至把错误的东西当作是正确的东西,还自以为是在执行正确的路线。这些同志,口头上也承认党的放的方针,但一接触具体问题,便裹足不前,加意防范,生怕出纰漏,犯错误。这种心理状态和由此而产生的行为,对发展与繁荣电影创作是极为不利的。
放,就是要搞革命竞赛。一九二九年苏联有个剧作家布尔加科夫,写了一个剧本《土尔宾一家的日子》,有人主张“禁止”。斯大林说,问题不在于禁止,而在于用竞赛的方式,用创造能够取而代之的、真正的、有趣的、富于艺术性的、苏维埃性质的剧本,去一步一步地把新的和旧的非无产阶级的低劣的作品从舞台上驱逐出去。而竞赛是一件巨大而严重的事情,因为只有在竞赛的情况下,我们的无产阶级文学才能够形成和结晶化。当时,苏联之所以能生产一大批震撼世界的、具有强大的思想艺术力量的影片,就是因为执行了列宁、斯大林主张竞赛,反对禁止,也就是主张放,反对收的方针。(当然,斯大林后来也未能全面贯彻自己早期的正确主张,有过这样或那样的偏差。)这场争论已经过去五十年了,我们的那些害怕放的同志,难道不应该把这段历史做为一面镜子,来照一照自己吗?
对贯彻放的方针,我们电影界当前处于一种什么样的情况呢?就电影创作人员来说,不少人心有余悸,不敢闯禁区,不敢独立思考,不敢说真话,不敢站在时代的前列,回答重大的社会问题。就文艺领导来说,某些人身有余毒,他们不是把放的方针看成是长期的发展文艺创作的方针,而是看成是消极的权宜之计。他们也许想的是先放后收,或是不放只收,或者错误地把毛主席放的方针和资产阶级的自由化混同起来。
我们说的放,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在人民内部实行的;是使艺术上的各种形式、各种体裁、各种风格、各种流派自由竞赛;是使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逐步提高,使思想上错误和艺术上低劣的作品逐步淘汰的好方法;是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好方法。
结论是:放——出理论,出作品,出人材,繁荣创作;收——禁锢思想,窒息创作,扼杀人材。不繁殖花木,哪来的百花盛开?不准生孩子,又怎能说得上孩子长大呢?
按艺术规律办事,不凭“长官意志”
按照艺术规律办事,还是单凭“长官意志”、“行政命令”办事,这是当前电影创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任何事物都有它自己的规律,文艺(包括电影艺术)也不例外。遵循它固有的规律去做,就能取得自由;违背它的规律去做,就要受到惩罚。在长期的电影艺术实践中,曾出现过许多成功和失败的例子,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电影艺术创作规律和一般文艺创作规律有其共同点,也有它自己的特殊性。我们愿意就以下几个方面和大家共同探讨。
(一)艺术是生活的反映,真实是艺术的生命。
艺术只有真实才能发挥认识生活、思想教育和美感教育的作用。艺术的真实来源于生活的真实。许多同志提出要给“现实主义”恢复名誉,正是为了坚持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这个观点。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文艺创作领域内必须坚持唯物论的反映论。一个作家脱离肥沃的生活土壤,创作必定枯竭。创作人员,特别是中年和青年创作人员,一定要严防自己脱离生活,要投身到三大革命运动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创作人员要敢于站在时代的前列,接触、思索和提出重大的社会问题。文艺领导,在指导艺术创作时,一定要从生活出发,不能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去规定创作者写什么和不许写什么,去规定创作者怎样写和不准怎样写,去指定作家和导演表现他们所不熟悉的生活。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当有些创作者勇于触及从生活中涌现出来的重大社会问题时,有人就马上出来设禁区,下禁令,也就是不准创作者真实反映生活,对复杂的生活现象进行独到而深入的思索,不准创作者说出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埋藏在心底的真心话。而一旦出现了具有新意的、敢于触及重大社会问题的作品时,这些人就目瞪口呆。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人是不敢支持创作者大胆创作,分明看出作品是有光彩、有思想艺术价值的,但却既不摇头,也不点头,只是眼睛向上,专门等着上级来决断。另一种人是不许创作者大胆创作,他们常常以“异端”、“出格”、“暴露文学”、“批判现实主义”等罪名把一些作品轻易否定掉。这种做法,既摧残了文艺民主,也造成了我们许多作品不敢真实地反映生活,不敢思索问题,提出问题,回答问题,这还谈得上什么创作上“以革命现实主义为基础”呢?
艺术是生活的反映,而社会生活的主体是人民。毛主席说:“革命的文艺,应当根据实际生活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人物来”。奇怪的是,至今在文艺创作中,有些人还是害怕提“人”,一切带“人”字的都不敢提:“文学是人学”、“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革命人道主义”、“无产阶级的人性”、“无产阶级的人情”;不敢表现丰富多彩的、微妙复杂的人的感情活动。结果怎么样呢?我们影片中出现的人物,大都是不能感染观众的,没有鲜明个性的、没有血肉的、图解某些政策概念的“人干”,或是神化了的所谓正面人物和“英雄人物”。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澄清在文艺创作中长期遗留下来的一些谬论。那种认为艺术必须以正面人物为主角,否则就不是社会主义艺术的看法,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电影必须着力歌颂塑造无产阶级英雄人物,但并不排斥“中间人物”、“反面人物”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人物作为影片主角。鲁迅先生说,如果是战斗的无产者,“则无论写的是什么事件,用的是什么材料,即都是‘革命文学’”。显然,问题不在于写什么,而在于怎样写,在于作者站在什么立场、用什么观点来进行创作,“从喷泉里出来的都是水,从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那种把典型仅仅归结为一定社会力量的本质,只强调共性、否认个性的看法,更是错误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同一阶级、同一阶层、同一社会集团中的人,由于他们的教养、经历、兴趣、爱好的不同,他们的性格也是多种多样的。只强调共性,否认个性,就会造成一个阶级、一个阶层、一个社会集团只能产生一个典型的畸形现象,就会按照同一个“模式”塑造出“千人一面,万口一腔”的“样板人”,就会把艺术创作引向死胡同。
(二)艺术从属于政治,但不等于政治。
政治和艺术的关系,革命导师们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长期以来,有些人总是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形成了领导和创作人员往往只考虑作品在政治上有无问题,而很少研究艺术上的成败高低。认为只要政治上没问题,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因此就把一些艺术上平庸低劣的作品硬塞给观众。
艺术必须服务于政治,但是艺术服务于政治的途径是广阔的,多种多样的,绝不能做简单狭隘的理解。艺术有它的特殊功能,它是形象思维的产物。它是通过形象来认识生活,概括生活,表现生活,显示思想。这种思想只能“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地流露出来,”而不能成为“时代精神的单纯号筒”。它是在潜移默化中给人们以教育。一切文艺固然是宣传,但一切宣传(社论、论文、政治宣传品等)却并非都是文艺。那种味同嚼蜡、标语口号式的作品,群众不要看,哪还谈得上艺术为政治服务?
艺术还有一种特殊的功能,就是使人们在欣赏艺术作品时,获得美的享受,提高广大观众的艺术欣赏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艺术是寓教育于娱乐。难道还要人们在一天的紧张劳动之后,再到电影院里去听“政治报告”吗!
(三)没有个性就没有艺术,艺术贵在独创。
艺术创作必须反对“平均、划一、少数服从多数”。“在这个事业中,绝对必须保证有个人创造性和个人爱好的广阔天地,有思想和幻想、形式和内容的广阔天地。”列宁的这段话,明确表示了,创作者的个人爱好和创作个性必须加以绝对保证。而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创作者的艺术独创性,为他们形成独特的风格、流派创造条件。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来自各种错误路线的干扰,列宁的这个思想一直没有得到认真的宣传和贯彻。某些人把列宁关于文学艺术的党性原则和发展作家的创作个性对立起来,只强调前者,否认后者;又把毛主席关于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的文艺批评标准曲解了,把第一当成了唯一,把第二给取消了。发展到后来,甚至出现了这样一种风气,只要有人强调一下艺术,就被视做修正主义。于是,使不少创作人员产生了“谈艺色变”,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极不正常的情况。这样,创作者就很难发展自己的创作个性,形成自己的风格,有些已经形成自己风格的电影艺术家,他们的特点也逐渐被磨平了。到“四人帮”统治文艺的时代,风格二字干脆就被消灭了。这就是我国不少影片出现“雷同化”、“公式化”、因袭模仿、毫无新意的重要原因。
应该强调艺术家的创作个性,强调艺术家的独创性,强调题材的多样化。个性是客观存在。有的电影艺术家拍摄的影片具有清淡恬静的风格,有的具有雄伟奔放的风格,有的则具有幽默诙谐的风格……,这同艺术家们不同的个性有关。我们强调创作个性,就是为了要形成多种多样的艺术风格和流派。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强调一下题材多样化的问题。现在有些人,一听到题材多样化,就神经紧张。其实生活的丰富多彩,就决定了题材的多种多样。题材的多种多样为创作者发展自己的创作个性,提供了广阔天地,为风格和流派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只有题材多样化,才能充分发挥创作人员的创造性,才能使创作者的个性、风格、流派获得形成和发展的条件,才能促进电影艺术的繁荣。
艺术最容不得专制、独断,最容不得瞎指挥和衙门式领导。在物质生产中不能瞎指挥,在艺术创作中更不能瞎指挥。艺术部门的领导同志在坚持文学艺术党性原则的前提下,只有把党性和个性辩证统一起来,大胆强调创作个性和题材多样化,才能使创作者通过自己的创作实践,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
(四)导演为主,自由结合。
电影艺术是一种综合艺术,它是时间艺术、空间艺术的综合,包括文学、表演、摄影、音乐、美术等。具体地说,在电影创作中,有编剧、导演、演员、摄影、作曲、美工、录音、特技、服装、化妆、道具等创作人员。以剧本为基础,导演为主导,这是电影艺术在长期实践中所形成的创作规律。
电影导演根据文学形象(文学剧本),经过创造性劳动,把文学形象变为银幕形象(分镜头剧本),并提出完整的创作意图。摄制组各部门应在导演的领导下,根据总的创作意图进行创作。在创作过程中,导演应充分发扬艺术民主,发挥各部门创作人员的积极性,集中好的意见,以保证影片的思想和艺术质量。实践证明,“四人帮”反对“导演中心论”,是错误的。在电影创作中,如果不以导演为主导,将使整个创作摄制工作陷于混乱中,对提高影片的思想、艺术质量极为不利。同时,我们也决不能因为个别导演的业务能力和艺术修养不足,在工作中不能形成中心,就因噎废食,否认电影摄制工作应以导演为主导这条规律。
电影艺术既然是综合艺术,是一种集体劳动,为了形成统一而鲜明的艺术风格,就不能把艺术观点、艺术见解、艺术趣味和创作倾向不相同的主要创作人员,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行结合在一起。这种“强迫婚姻”的方式,不利于提高影片质量和形成影片独特的风格。我们建议,主要创作人员,应在制片厂党委的领导下,采取自由结合的方式形成创作集体。
综上所述,我们的结论是,按照电影艺术规律办事,出好理论、好作品、好人才;违背电影艺术规律办事,思想平庸,作品雷同,糟踏人才。
改革电影体制,反对墨守陈规
为了认真实行文艺民主,保障党的“双百”方针的贯彻和按电影创作规律办事,必须有组织和制度上的保证。
现行的电影体制和制度严重束缚了电影生产力的发展,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跟不上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步伐。因此,电影系统的体制改革已经刻不容缓。
电影制作是一种艺术生产,电影生产的管理,必须适应艺术生产这个特点。我们应认真总结一下二十多年来有关电影系统体制与制度方面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一切有利于艺术生产的组织与制度应予恢复或建立,反之,应予改革或废除。
电影制片带有企业性质,这个特点又必然会在体制与制度的改革中得到反映,如电影生产的计划性与经济核算制度等等。我们觉得电影制片的企业性必须适应于电影是艺术生产、精神生产这个特点。
我们对电影体制与制度的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今后文化部、电影局主要是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制订整个电影事业的发展规划以及各种指标,大力抓好人材的培养;电影厂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并由群众民主选举基层管理干部;制片厂成立各方面主要创作人员组成的艺术委员会,负责审查并通过各创作集体提出的电影文学剧本和完成影片,参与考核和提拔艺术干部的工作,提出和执行艺术干部业务学习规划;制片厂与创作集体在经济上都有自主权,厂与创作集体采取合同制拍片;发行部门按质论价来收购制片厂的新影片;对艺术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实行考核,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对他们给以监督;要大力培养青年艺术创作干部,大胆使用青年艺术创作干部,为他们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使他们在实践中逐渐成长;要考虑制片厂如何向专业化方向发展,解决大而全的问题,以便更有利于提高影片的思想、艺术、技术的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
总之,电影系统的体制改革,不是改良,而是要进行一场革命。我们建议有关领导,迅速成立体制改革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吸取外国某些好的经验,定出改革的初步方案,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在实践中使它日益完善起来。
电影战线是受林彪、“四人帮”一伙严重摧残的重灾区,现在是百乱待理,百废待兴。我们坚信,只要按照华国锋同志“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的指示去做,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迎来一个电影艺术百花齐放的春天!
(《电影艺术》供稿,本报有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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